“嘭嘭嘭”三声响起,宁成志当场愣住。
宁成志咬牙切齿道:“你不喜欢我的女儿,我也不希望她受伤害,全是你这张脸在作怪,第三件,把自己的脸毁了,我这里有刀!”
一把锋利的小刀“啪嗒”一声摆在了桌上。
仇天点点头,拿着小刀“呼啦”一下就把自己那张英俊的脸划开一道口子,伤口鲜血淋漓,深可见骨。
仇天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他还是那么平静,那么冷淡,他不关心自己以后怎么办?他只知道,现在他对自己狠一点,也许将来就会让宁夕蓝的痛苦少几分,自己的心也就少几分愧疚。
为他仇天付出过的人不算多,但仇忠一家人、宁夕蓝的执着却是他这一生永远也还不了的情。
人欠什么债都可以,但就是别去欠情债,因为情债无法用数据来衡量,仇天不想亏欠任何人,所以他没有犹豫,只要宁成志让他能够活着,要他做什么他都不会犹豫。
此时,宁成志已经彻底呆住,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他没有见过,但像仇天这种狠人他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终于明白自己的宝贝女儿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穷酸小子了,因为在仇天的身上,他那种冷酷的背后,隐藏着的是一颗火热的心,他这种人对宁夕蓝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宁成志隐隐中有了丝悔意,他不该这么对仇天的,起码仇天尊重自己,如果动起手来,自己的脸还不够仇天练刀。
宁成志立即竖起了大拇指:“好小子,好有种,老子服了!”
“咣当”一声,仇天把带血的小刀扔回桌上,冷冷道:“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走了?”
宁成志点点头:“小子,将来如果有难就回重庆,老大哥我一定帮你!”
仇天转过身向门外走去,边走口中边道:“不需要!”
宁成志若有所思的看着仇天离去的背影,一股莫名的寂寞与沧桑涌上了他的心头。
走!
能走哪里去?
走,仇天确实是在走!
因为今天的他不是昨天的他,今天的他是个穷人。
有多穷?
穷到身上的钱不够他搭乘火车从重庆前往最近的成都。
所以他只有走,用两条腿走,带着他还淌着血的伤口走下去。
走到一个无人的空间,走到天涯的尽头。
天涯远不远?
仇天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离开了城市,穿过了田野,走进了深山老林,走过了青山江河。
渴了,他就喝那些小河里的溪水;饿了,他就去啃那些田野里的野菜;累了,他就把大地当床天空当被;撑不住的时候,他就斜依在小树边,看着星空里的明月回忆着他的一生,虽然他这一生痛苦的记忆太多,但总胜过一片空白。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走过了多少片田野,越过了多少座高山,穿过了多少座城市,见过了多少的人间悲欢离合,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下去,忘记过去,面对现在。
幽幽慕笛,如思如慕。
何必多情,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痴情,憔悴伶仃。
多情痴情,本为天命。
痴情多情,全化流星。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他人成双成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纵然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也总胜人间无泪可流好几倍
仇天就拉着这样的曲子流浪到了C城,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古灵精怪又无比善良的沈昆和叶翔,他的命运终于得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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