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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部分阅读(1 / 2)

擞谔旖颉 逼健 偶铱谥 撸 撕没 焦 牵 苫 卸 呙鸬芯 2坏靡咽保 鸫握剂煸 蟮兀 魅颓恐 挚梗 媸弊 乒 疲 郧笞詈笾 ?br />在作战指导要领中规定:国军对恃强凌弱轻率暴进之敌军,应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必胜之信念。虽守势作战,而随时应发挥攻击精神,挫折敌之企图,以达成国军之目的;于不得已时,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 河间 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 天津之敌军,实行决战。

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集中期间以主力对敌海上航空母舰与舰队及运输船舶攻击,并协助我海岸防守部队之作战,以一部协同陆军作战。会战期间以主力协同北正面陆军作战,以一部协同海正面作战。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 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 大阪各大都市,以获得我空中行动之自由。海军以全力于战争初期迅速集中于长江,协力陆空军扫荡敌舰。作战期间,应有专门机关指导民众,组织义勇军并别动队,采游击战术,以牵制敌军,并扰乱其后方。'《民国档案》,1987年第4期,第40~43页。'

民国二十六年作战计划(乙案),是设想中日战争发生于日苏战争之后,其中敌情判决、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与甲案有若干不同:

在敌情判决中指出,敌为应付世界战,先必略取资源,巩固作战之基础,将主力对我国军取攻势,在最短期间内欲消灭国军作战之意志。

在作战方针中规定,国军以复兴民族,收复失地之目的,于开战初期,以迅雷下及掩耳之手段,于规定同一时间内,将敌在我国以非法所强占领各根据地实力扑灭之。并在山东半岛经海州及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迄南沿海岸,应根本扑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华北一带地区应击攘敌人于长城迄北之线,并乘好机,以主力进入黑山白水之间,采积极之行动,而将敌陆军主力歼灭之。

在作战指导要领中提出:

(一)开战初期,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将敌在我国以非法占领之各根据地之实力,在规定同一时间内,将其奇袭而扑灭之,俾尔后国军作战进展容易。

(二)国军应以大无畏攻击之精神,统一之意志,对骄敌实行攻击,挫折其企图,以达成国军复兴民族,收复失地之目的。'《民国档案》,1988年第1期,第34页。'

在上述甲乙两案的敌情判断中,都正确地指出日本在军备及物质方面占有优势,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欲在短时期摧毁中国的作战意志。但是,在敌情判断的结论中,则认为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这就忽略了日本大规模全面侵华战争的严重威胁。日本在1937年度的侵华作战计划中,明确具体地规定要使用4个集团军共14个师,对中国华北、华中和华南实施全面战略进攻。

对日本全面侵华的时机和兵力使用的判断方面,甲案是设想日本首先向中国发动进攻,并将以主力先对我国采取攻势。但是,将惹起俄日战或美日战,甚至中俄英美联合对日战。日本将以陆空主力应付俄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乙案虽指出将以主力对中国采取攻势,但因此案是设想中日战争在日俄战争之后爆发,日军必然不能全力对华作战。

实际上,日本总的世界战略是采取中间突破,即先侵占“满蒙”,进而侵占全中国,获得足够的战略资源和有利的战略基地,尔后北攻苏联或南攻英美。

不首先侵吞中国就先向苏、英、美进攻,不先从弱处开刀辟头就与强敌决战,脱离日本帝国主义既定的侵略政策。同时,也没有估计到,苏联和英美等国都将从其自身的利益出发,尽量避免陷入或过早陷入战争。因此,中日全面战争爆发后,不会很快惹起日俄或日英美的战争,我国必须作抗击日军主力甚至是全力进攻的准备,作长期独立支持抗日战争的准备。

在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方面,由于判断日本的大举进攻会发生在日俄战争之后,即使发生在日俄战争之前,不久后将惹起日本与苏、英、美之战,日军的主力可能不放在中国方面,从这一判断结论出发,国民党提出的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就忽视了敌强我弱的根本特点,及其规定的中日战争长期艰苦的规律,使作战方针和指导带有轻敌和速胜的思想。

如作战计划甲案在作战方针中提出:“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应击攘敌人于天津 北平 张家口之线,并乘好机越过长城,采取积极之行动,而歼灭敌军”。在作战指导要领中提出:“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会战期间, 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 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 大阪各大都市”。

作战计划乙案在作战方针和作战指导要领中更提出:“于开战初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于规定时间内,将敌在我国以非法所强占领各根据地之实力扑灭之”。“应击攘敌人于长城迤北之线,并乘好机 将敌陆军主力歼灭之。”

从中日双方军事、经济强弱不同的基本特点出发,上述作战方针、任务和指导,有些是难以实现的,有些是脱离实际的,勉强去作,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作战计划甲案中提出:“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韧强之抗战,”“不得已时,实行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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