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身体上,越是有活力的器官,越能促进自己的异能吧?沙林已经吃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丧尸了,而在崖山外,肯定还有更多的幸存者,吃了更长时间的丧尸。自己要想短时间内有异能,必须比他们吃的更多。可是自己不可能经常跑到野外来,食尸能促进异能这件事,必须保密,因为万一这个秘密流传开来,不知多少人会争抢着吃丧尸,那样的话,自己就会有很多很多的竞争对手。沙林千方百计保守着这个秘密。甚至不惜将自己从武装部自我流放到看守丧尸部队,林久也认识到保密的重要性,这个秘密哪怕多保守一天也是好的。只要自己能比别人强大。
多吃点,再多吃点!
林久又在丧尸身上竖向划了一刀,掏出了它的胃,大口咬嚼着。胃果然不愧是丧尸身上最具有活力的器官,它极为坚韧,林久费力地撕扯着,吞咽着,突然,他停住了动作,有什么卡住了他的喉咙。
林久弯腰向地,干呕了一阵,又将手指捅进喉咙,忍着疼痛掏挖着,终于,有团黑色的长长的东西,从他喉咙里扯了出来。
林久将那东西摊在手里一看,却是一丛头发,女人的长发,那丧尸不知从何处吃了个女人,头发至今没有消化。
林久有些发怔,也就是说,自己不仅在吃这只丧尸,还吃了被这只丧尸吃了的活人的一部分。
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啊。
林久直直地盯着手里的发丝,半晌后,手一扬,将发丝扔到了角落里,继续撕咬着丧尸的胃。
只要自己能强大,所有的一切,都不算什么,哪怕成为别人眼里的变态、怪物,也没什么。因为,在这末世,弱者才是可耻的,弱者才没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而强者,是不容批评的。
如果自己能够成为王路队长那样的强者……
林久滴着尸液的嘴角弯了起来,那是一个笑。
林久好不容易吃完了一个胃,丧尸虽然失去了两个主要器官,可依然还活着,林久拍了拍它的脑袋,嘟嚷着:“伙计,别计较,反正你只要有脑子在,就算是没了整个身体,依然能活着……”
林久突然呆住了,他拍着丧尸脑袋的手,僵硬地停在丧尸的脑门上--脑子?!该死,自己怎么忘记了丧尸的脑子!
丧尸最有活力的部分并不是它的肉,它的器官,更不是什么心脏和胃,而是它的脑子!只要它的脑子还活着,丧尸是永生不死的,脑子才是丧尸精华所在!该死,自己怎么这样愚蠢!
林久深呼吸了几口,要想个办法将丧尸的脑子吃到嘴可不容易,脑子一定要活的,要活着吃,刀斧虽然能劈开丧尸坚硬的脑壳,可也容易伤到它的脑部,导致丧尸的死亡。得弄把锯子来。
林久转身冲进贮藏室,翻箱倒柜地寻找着,然而这处宅子被搜刮得极干净,不要说锯子了,连枚钉子都找不到。
林久毫不迟疑,一转身就出了门。
2个小时后,他兴冲冲跑了回来,手里握一把已经锈迹斑斑的半条钢锯。
林久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丧尸的脑壳小心翼翼地锯了开来,上半部脑骨如同一个碗一样被揭开了,露出了里面白花花的脑子。
林久看了看丧尸,丧尸的眼珠子依然在转动,谢天谢地,太好了,它还活着。
林久珍而重之的取出了一只摔碎了柄的调羹,用衣角擦了擦,然后,舀了下去,舀了满满一调羹的丧尸脑子,塞到了嘴里,嚼也不嚼,就咽了下去。他下手飞快,如吃豆腐脑一般,甚至在嘴里发出了欢快的稀溜声,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将丧尸的大脑吃得一干二净。(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