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围着梅花转阵,居高临下一刀一刀的砍下来。此时岸边聚集起来的叛军太多,他们已经没有了加速冲击的余地。但毕竟人数众多,发了狠的骑兵们知道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索性不如拼一把。若是将隋军这十几个人拿下,还有一丝活路。
若不是
明光铠太坚固,春姑他们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次。
横刀砍在明光铠上,擦出一串火星却根本就斩不透。长枪刺在上面,身子一歪枪尖就从铁铠上滑过去。这一身装备,让他们得以在刀海抢雨中还活着。此时春姑他们已经渐渐的力乏,抡动大陌刀的速度也越来越慢。只是即便如此,那大陌刀依然无可匹敌,靠上来的骑兵一层一层的往下倒,又一层一层的递补上来。
春姑他们脚下踩着的土地已经被血水泡透,靴子踩着血泥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变阵往岸边靠!”
方解大声喊了一句,随即一把将春姑从外面拉了进来,将手里的朝露刀塞进春姑手里,他将春姑的大陌刀抡起来冲到最前面:“跟在我身后!”
春姑愣了一下,随即眼圈一红。
她虽然不输给屠户他们,但毕竟是个女人。
而此时,刘阔在损失了超过八十名步兵之后终于登上了河岸,靠着精步营强大的战力,勉强在岸边占据了一小块地方。但叛军的数量太多,一层一层的围上来,长枪刺过来的太密集,即便是这小小的一块地方,他们也不可能守住多久。
刘阔和方解之间隔着最少十几排叛军士兵,两个人彼此不能相见只能大声喊话。
这种血肉模糊的战场感觉从刘阔心里开始复苏,他仿似又回到了多年前灭商之战的时候。这种感觉,让他骨子里那种兽性逐渐冒了出来。当初在战场,他可没比任何同袍少杀人。
“杀!”
刘阔一声大吼,将自己的长槊横着一扫,两尺长的槊锋轻易的将叛军士兵的皮甲撕开,五六个士兵被这一槊几乎同时剖开了肚子。小腹一咧开嘴,血糊糊的肠子立刻一股脑挤出来,而受了伤的人哀嚎着的往后退,肠子就挂在他们身上。
摇摇摆摆。
……
……
第一次用大陌刀,方解使起来有些不顺手。但是连杀三个人之后他就开始喜欢这件兵器了,朝露刀是至宝打造,刀身一米二左右,刀柄一尺,但是重量和大陌刀相差无几。而大陌刀,一柄足有三十几斤沉重。
这样的重刀,舞起来就是一台绞肉机。
给事营的人已经累了,春姑无疑是梅花转阵的大脑,其他就个人都听从春姑的指挥,但方解看得出来,春姑此时已经无法再作为箭头向外突围。这个时候,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冲在最前面。
方解一刀横扫,大陌刀在他手里的威力比在春姑手里何止大了一倍,刀锋轻而易举的将三四个叛军士兵拦腰斩断,半截身子落地之后,腹腔里的血喷泉一样往外涌。一个叛军队正一刀砍向方解的肩膀,方解手里的大陌刀斜着一扫,刀锋从这队正的胳膊下面劈进去从另一侧的脖子边上切出来,那队正挂着脑袋的半边身子慢慢的从身子上滑下来。
方解向前踏步的时候正巧踩在这队正的半块心脏上,噗的一声,肉泥顺着靴子底往外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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