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这么多事,虽然我对自己的形象已经不太在意。
但如果遇到林诗曼,她看到我浑身大面积的烧伤疤痕,一定会非常伤心难过的。
所以我要进行修复。
当我通过玻璃大门,照到自己的形象时,自己都有些吃惊。
这三个月的时间,我也只是刮了几次胡子,最近一次刮胡子还在大半个月以前。
身材因为消瘦显得越发挺拔,额头有疤痕,下巴还留了浓密的胡渣。
头发也已经很长了,伸手往后捋一下头发,甚至能扎起一个小辫子。
经过几个月杀人拳的不断锤炼,眼睛稍微眯起,眼神就格外犀利,透着一股寒光。
简直和以前大相径庭,我想即便九歌的人现在就在我面前,他们也认不出我吧。
此时的我不再像二十多岁的普通青年,看上去跟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般。
“你该剪头刮胡子啦!看上去很颓废。”
见我站在医院大门前发呆,何清雪笑道,“跟刚进医院接受治疗室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还记得三个月前你还是个长相清秀的奶油小生呢!”
“你太抬举我了。”我苦笑,又照了一下镜子,“就这样吧我觉得这样还不错。”
“那随你吧。不过你这身衣服得换一下,我先带你去商场买衣服吧。”
我现在穿的一身运动装还是刚到医院不久,委托何清雪帮我买的。
那时候我们之间还不是很熟悉,她也是随意买了一下,连尺码都买小了一号。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大多数时候穿着病号服,但有时候还是会穿运动装。
吊在自己身上,看上去有点幼稚可笑。
我点了点头,问了一句:“你今天不用上班?”
“特意跟医院请了一天假呀,你看,我对你对好!”何清雪笑着调侃道。
“嗯,是挺好的。”我也没怎么在意。
当走出医院的时候,感受到晴空万里之下的喧嚣城市,车辆在马路穿梭,行人来往。
我生出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何清雪开的是一辆雪铁龙小轿车。
她把车子开到门口,打开车窗,笑着招呼我上车。
到了商场之后,何清雪就开始带我仔细的挑衣服,买衣服。
一家专卖店一家专卖店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