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推一没推动,心一横,狠狠的咬了下去。
他吃痛,这才松开她,“好狠的女人。”看陈默脸色都气白了,心情大好,露了一抹悠长的笑,“跟记忆中的一样。”
看着他笑的样子,想起曾经的过往,又想起曾经在腹中的孩子,想起那不知跟多少女人拥吻过,交缠过多少女人的口水,沉封在心底已久伤疤一下又被人撕了开来。
她用手背拼命擦试着唇,用足了力气,几近要刮下一层皮来,
江修哲看着神情怔怔的有些失魂的样子,有些恼意,又有些后悔刚才的举动,一时还是拉不下脸。
他伸过手想拉下陈默的手,她好象觉得他骇人似的退了两步,象个陌生人似的看着他,突然弯腰干呕起来,断断续续道:“恶心………别碰我。”
江修哲先是怔了下,忽的反应过来,脸上真是比开五味铺还难看,恨恨的盯了她一会,转过身甩门而去。
出样刊的那天,顾凯请杂志社的管理人员吃饭,他就这点好,对员工该大方的绝不吝啬。
当初也是顾凯把陈默从一个做社会新闻记者变成了今天时尚杂志的主编。
圈内的人都觉得顾凯要不然是疯了,要不然就看上了陈默,毕竟一个做社会新闻的跳槽到时尚杂志这个跨度着实太大了。
但事实证明他没看错人,陈默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天生对时尚就敏感,她到了杂志社后,这个杂志渐渐就有了她的风格。
她的眼光很独到,年轻时尚,颇具美感,所以在工作上,只要陈默认准的事,他一般都是不干涉了。
当然顾凯也算是个性格随和的老板,有时候的还有些死皮赖脸,这样的人情商也高,以致于陈默半夜清醒过来的时候,常常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被顾凯当牛做马使唤了还对他感激涕零。
请客是当地一家有名的高级会所,陈默喜欢这里的环境,不象别的会所装裱的富丽堂皇,恨不得贴上金银才能显得会所有多高档似的,这个会所是淡淡的写意风格,充满了艺术感,颇有些都市时尚风。
杂志社的同事在一起吃饭一向没大没小,拿她这主编和老板都不当干粮。
再美的姑娘们上了桌也成了汉纸,把常年挂在嘴边的减肥大业先撂在一边,酒要喝足,肉也要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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