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那人呢?她——”
“哦?你说那个女人啊?”程谦摩挲着下巴,要笑不笑的盯着盛锦书,“看不出来啊盛大少,平时装得一副高高在上,无人能接近的模样。原来是偷摸摸的金屋藏娇,搞了个洋妞啊!”
“给老子爬!”
要说盛锦书最讨厌谁,一个是他继母,一个就是程谦。
前者是总惦记着让他死,然后继承他遗产的继母。后者,则是他同母异父的兄弟。
看着文质彬彬,其实就一衣冠禽兽。
做着最高尚的工作,一张嘴净不说人话。
“她在哪?”盛锦书有气无力,是真的没心情跟程谦争吵了,他昨晚流了不少血,差点就把命给丢了。
也幸亏那女人把他从车子里拖出来,否则怕是真要如他那继母所愿。
他那份死亡后自愿捐献所有财产的意愿书,也连同车子一起烧成了灰。
可惜了,还要重新弄一份。
“哦,在隔壁客房呢,不过你跟她真不认识?”
“老子连她长什么样都没印象!就记得一头金灿灿的头发。”
合着还是个洋妞?
“那你有福气了,”程谦摘掉眼镜,随手扯过一张面巾纸擦拭,调侃道:“人家救了你,好像又无家可归,你干脆收留人家,再来个以身相许好了。这样既报了恩,又解决了你的终身大事,岂不两全其美??”
“滚滚滚!老子死里逃生,不是听你在这里说废话的。”
盛锦书丢给他一白眼,挥手让人滚蛋。
看过自己父母的婚姻,还有他爹死后,继母不消停的争遗产。盛锦书只觉得,还是他妈的单身好,结婚干什么?给自己找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