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杰心情很愉悦。
看,钱来了。
“陈总听起来也很开心啊。”
“哈哈!那是当然了。”
陈总确实很开心。
这种传播速度,可以预见,只需要再运营上两三个月,就算达不到全民热歌的程度,也完全可以让这首歌响遍绝大多数的ktv中。
在ktv里消费,有一小部分的钱,是会被ktv缴给音乐版权协会的。
而这协会,会在扣除相应的工作费手续费后,根据每首歌的点播率,缴付给版权方。
虽然数字小,但架不住量大啊!!
这一波,星辉娱乐直接赚的嗨起来。
“少杰啊,这一次,你可是立大功了!!”
陈总呵呵一笑。
“公司给你准备了奖金,估计等一下就能打到你的账户了,这不,最大的功臣,也得让你也开心开心啊!!”
“哈哈!那就谢谢陈总了!!”
李少杰再次在心里暗叹星辉娱乐做的一手好活。
又是借花献佛,又是白嫖。
但偏偏自己也不算亏,反而赚了。
好家伙,运营鬼才。
两人交流了片刻,维系了一下感情,确定了未来合作的可能性后,李少杰挂掉电话。
等了二十分钟,到账信息便发到了手机上。
“我朝啊,三百万?!”
惊讶过后,李少杰狂喜。
其实歌曲这玩意就跟小说一样。
未经过市场考验的时候,行情价格就是行情价格,不会出现天价的,顶多是买断的时候根据你这个作者的名气来定价,但不会特别离谱。
当经过公司宣发运营,市场考验,大众传播,火了以后,价值才体现。
而音乐又和小说不同。
小说你写出来是消费者(读者)直接观看的,可以分成可以买断。
但音乐制作人卖歌需要经过第三方(歌手)来进行商品演变,然后变现的。
买断很多人可能不太喜欢,但这就是事实。
因为,如果不买断的话,你音乐制作人话语权太高,等于挑战了所有娱乐公司的底线,你说不让人唱了就不让人唱了,这样太依赖于音乐人的情况下,供需关系等于失衡。
广东雨神那首歌三千块买的,亏吗?
不,因为没人唱出来,没经过网络运营的话,根本火不起来。
参考杰伦,一开始也是买断版权的,后来火了以后,是买断+对赌分成,最后自己有了渠道以后,才买回来自己运营了而已。
没有渠道,捏着版权p用没有。
而买断就代表赚快钱杀鸡取卵吗?
并不是。
买断,火了以后,那可不是一口价的事情,一口价针对的是没火的。
简单来说,公司收歌,买断,没火公司认了,火了以后公司大头,给你分红。
话语权越重,分红越多,主角前期争的不是钱,是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