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又是七天过去了,他们已经在村子里住了十二天了,那天晚饭之后,除了吃饭,朱悦瑶就再也没见过司煜跟达娃了,承翊还是每天都被小孩儿找出去玩儿,承睿还是每天都跟着老腊往山上跑,朱悦瑶只觉得自己更无聊了,即使是有一只兔子陪她,她还是非常的无聊。
五天前朱悦瑶就已经能下地走动了,她一直拄着达娃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给她做的拐杖,在院子里活动,虽然她骨头没事,并不耽误走路,但达娃还是执意让她拄拐,因为她一动就会拉扯到伤口,不仅会疼,还不利于恢复。
如今伤口都已经长好了,朱悦瑶就如脱了缰的野马一样,欢脱的追着兔子满院子的跑,一边跑还要一边疯狂的大笑着。
“看你恢复的挺好的,今天再换一次药,就不用再用药了。”
听见有人说话,朱悦瑶十分尴尬的闭上了嘴,停下了腿,回头再尴尬的看看来人。
“是子郎中来啦,你的药是挺好用的,我全好了。”
“好了就好,老腊叔没再家啊、”
“啊、没在,带我大哥进山了,你是不是找老腊叔有事儿啊、”
朱悦瑶也没带子郎中进屋,他们二人就在院子里换起了药来。
“嗯,我准备走了、”
朱悦瑶一惊,他也要走,难道他也想跟着他们???
“你要去哪??”
子郎中将药湖在朱悦瑶的伤口上,仔仔细细的给她包扎起来。
“我要进山里去住,去给那些动物们看病。”
我的天~朱悦瑶吃惊的简直能吃下去一整条鲸鱼,“你要进山!多危险啊!那里不是还有狼吗???”
“我决定进山,就是因为它们,那天它们走了之后,我一直都放心不下,第二天我就进山去了,说来还挺神奇的。”
子郎中说着就笑了起来,仿佛在迷雾中找到了路,在迷茫中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你知道吗,我才刚走进森林没多远,竟然发现了那匹头狼,它竟然在等我,我就跟着它走了,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他们的巢穴,总之哪里有很多狼,都在等我给它们治伤。”
“那确实挺神奇的,你即使住在村子里,也还是可以进山给它们治伤啊,为什么一定要进山呢。”
为了给狼群疗伤就住进山里,这在朱悦瑶看来,未免过于极端了。
“我住在村里,会给乡亲们带来危险,只有进山里去,才最妥当。”
“那你是准备跟它们住在一起吗?村里的人怎么办,他们也需要你的照顾啊。”
“我在温泉在往前二里的地方,盖了药庐,那里可以听见村子里的哨声。”
“你真的不要再考虑一下吗?我真的觉得,你去跟狼待在一起还是不太稳妥。”
子郎中摇了摇头,“不,我反而觉得我找到了我存在的意义,这种感觉让我觉得非常好,好了,包扎好了,晚饭的时候拆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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