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陆爵喜欢阴森的风格也没,到时候可以给陆爵扩建一下地下室......
“我真的可以说吗?”陆爵试探问道。
唐隐豪气地拍了拍陆爵,“说。”
陆爵有一点羞涩,“双人床可以吗?”
唐隐:“?”
陆爵看唐隐没有第一时反驳,再接再厉道:“还有双人浴缸。”
唐隐眯起了眼睛,发觉此不简单。
海蓝星一座靠近贫民窟的小城镇里,最近搬来了一对新住户。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小城镇中,很少有人物搬来,但莫斯在见到那对恋人的第一眼,就认定他们一定是人物,尤其是那位黑发黑眼的青年,在见到对方之前,他从未看见那白皙细腻的肌肤,那黑亮柔顺的发,哪怕对方总是戴着面具,他都认为那个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而对方身边另外一位高男人同样气质超,莫斯过惯了刀尖血的生活,对危险有野兽般的直觉,在看到那个金发蓝眸的男人后,他就能感受到了极的危险。
莫斯的许多比赛,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都会出现,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俯视着他。
年轻的莫斯是地下竞技场的星选手,他的力气很,身手敏捷,对机甲有着超高的天赋,有很多城里来的人都想要挖走他去更的角斗场。
但莫斯觉得己还能再等等,他不满足于永远只做一个地下角斗士。
从前的莫斯不道己野心的终点在哪里,总想着他要坐在看台上,做那个决定角斗士命运的人。
当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出现后,浴血的莫斯忽能将他的野心具像化——
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人物。
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对方在场,他就会要花二分的力气,他要赢得无比漂亮,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要在那位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
哪怕只有一点,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
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据说挑菜手让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
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但比起挑菜,那位黑发青年显更喜欢买花,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什种类都有,就是不买玫瑰。
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
他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
莫斯不道那位黑发青年什时候会出门,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出门的时频率也不一定,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蹲在卖花的婆婆身旁,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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