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可以说,王星应该没有任何杀人动机才对。这也是王星的父母,一直为王星喊冤的原因了。
王星的父母认为,他们的儿子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本来,这也只不过是一个稍微特殊一点涉及了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案件而已。
但是,诡异的事情就是,在同一时间的另外一个地方,也发生了同样的案件。
同样是一个未成年人,把自己的邻居一家三口杀掉了。作案得到手法,跟之前说的那个王星是一模一样的。
同样是将所有被害者的血放光,均匀地涂在了所有的地方,像是满足某种特殊的癖好一样。
最关键的是,在墙面上,也留下了一个清晰无比血手印。也正是这个血手印,才让警方最终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同一座城市的,两个不同公安分局,在同一时间内,接到了两个同样形式的案子。
同样是未成年人作案,而且手段极其残忍。这就让大家感到有些不对劲了。
这两起案子,发生的时间和空间上,都不一致。
但是作案内容却高度一致,邻居作案,未成年作案,最关键的是作案形式仪式化,这就让报案人员有些头疼了。
有证据表明,这两个未成年,之前根本就没有以任何方式进行过沟通交流,甚至他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他们的生活也不存在任何交集。办案人员企图寻找他们共同出现过的网络社区或者是论坛,也没有结果。
这才是让公安人员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此高度响起的案件,以他们多年的报案经验来看,绝对不可能是巧合,背后绝对有着一些必然的联系。
所以,某一个老警察提出,请s部门出手,协助破案。实际上,大多数公安机关的人,对于s部门都不太了解地。
甚至有些新入职的警察,都不知道s部门的存在。也只有资历看一些的警察,跟s部门合作过得,才可能知道s部门的厉害之处。
鉴于这两起案子,确实有着诸多疑点,所以公安机关的领导,最后决定报给s部门,请s部门派人协助处理。
s部门实际上并不是只负责处理超自然现象的,对于这种案件,也是负责处理的。
所以s部门总部,在接到了这个案子之后,决定分配给我们小组去处理。
因为我们短时间内连续处理了两件超自然案件,总部那边也是想着让我们放松一些,才把这个案子派给我们的。
没错,总部是为了让我们放松一下。因为s总部手上实在有太多案子需要处理了,所以去办这种案子,在那些大佬眼里,就算是变相的休息了。
然而,当我们小队真正的介入这个案子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轻松,这案子居然又是一起,超自然案件!
可是,这个时候我们既然已经接手了,自然没有道理再交给其他的同事负责了。
就在我们刚刚接手了这个案子之后,正打算提审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王星的时候,竟然有第三起同样的案子,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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