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温若晴忽然意识到自己答应得太快了,干咳了声,赶忙改口道:“不是,我……我的意思是,有的住就好,我不挑的,真是太麻烦你了。”
陆明非说的这套别墅,是当初陆琰在读高中的时候买的。
当时,因为陆琰非要去读普通高中,和陆骁城吵翻了,陆琰嫌陆骁城烦,所以就干脆直接搬了出来。
只是自打陆琰高中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来过这个地方。
因为陆琰毕业的时候,陆明非还在读书,所以陆琰就干脆把这房子的钥匙交给了陆明非,让他随便用。
陆明非也不怎么来这个公寓,所以算起来,这套公寓真是空了好多年了。
以至于,一打开房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灰尘,呛得陆明非不由咳了好几声。
公寓还是挺大的,里面的格调很简单,全都是黑白色的。
因为很久没人住,里面大部分的东西,都是用白布给遮盖起来了。
看上面积的灰,就知道究竟有多久没有来过人了。
“这里整理起来也挺麻烦的,要不我叫保洁员过来打扰一下吧?”
说着,陆明非拿出手机,就要打电话。
温若晴赶忙按住他的手,“不用!”
陆明非抬眸看她,似乎是不明白她的意思。
温若晴笑着说道:“我的意思是,我一个人也可以打扫的,这里挺干净的,就是因为很久没人住,积了不少灰,我扫扫灰就行了。”
按理来说,像温若晴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从小到大肯定都没吃过什么苦。
像这种好多年都没人住,积了几层灰的地方,放在一般的千金小姐身上,肯定是打死都不愿意过来住的。
而温若晴则是不按套路出牌,她非常愿意住下来,而且还要自己打扫卫生。
更重要的是,她还不是那么随便说说的,将手提箱拉进来之后,她就开始准备打扫卫生了。
陆明非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他动身往前面走了几步。
一边走,一边卷袖子,“你一个人整理,到半夜也睡不了觉,我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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