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鲁锦来了之后,情况就不同了,是鲁锦教他们本事,带着他们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夺下了一座又一座城池,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他的官也越升越高,那鲁锦就是他的天,就是他的再生父母,只要听大帅的命令,他们就总能打赢!
现在大帅让他带兵渡江,他更是一马当先冲在前面。
王志远带头撵着元军冲了一会,很快就看到他们的目标,元军的抛石机阵地,顿时举枪大呼,“三人一组,不要落单,注意配合,二连三连左右包抄,一连四连跟我狠狠的冲!
“你们的手榴弹呢?捂在怀里等着下崽儿吗?往人多的地方扔,把他们炸散,分割包围,速战速决,不要恋战!”
嗖————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飞来一支流矢,正中王志远的胸口。
旁边擎旗的亲兵见状顿时喊道,“千户小心!”
“嚎什么嚎?老子没死呢!”
王志远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箭矢扎破了外层的布面,好象里面的甲片也被凿开了,这他娘还是个凿子头的破甲箭,好在怀里还有一本书,为他挡下了这致命一击,那是他最喜欢的兵书
“入你娘,弄破老子的甲,射坏老子的书,老子跟你拼了,狗日的元贼,杀呀!”言罢一把将胸前的箭矢拔掉,举枪就冲了上去。
随后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喊杀声和爆炸声,一颗颗手榴弹扔进元军军阵中,只一照面就将元军大阵破开,随后便是数不清的红甲战士举枪冲来,三人一组,分刺上中下三路,一人扎脸,一人扎胸口,一人扎小腹,敌军纵然武艺高强,能挡住其中一个,也绝挡不住另外两支枪。
再加之他们这足足有五米四长的战阵大枪,占尽了长度优势,还有手榴弹可以破阵,交战才不到一分钟,立刻就将当面的元军数组杀穿,杀的元兵溃不成军,哭爹喊娘的向后逃跑,但王志远早已指挥二三连从两翼包抄了他们的后路。
看着四面八方包围过来的红色狂潮,王志远暴喝一声,“投降不杀!”
包围圈中的元军就纷纷放下了武器。
等占领了投石机阵地,王志远的二营战士纷纷从身上解开那个竹筒,掀开竹筒的盖子,里面是一块浸了油脂的破布,伸手柄油布拽出来,甩到那些投石机上,有人吹燃了火折子往上一扔,顿时冒起熊熊大火,冲天的烈焰很快吞噬了整个投石机阵地,将这里化为一片火海!
而在牛渚矶通往内港采石矶的方向,常遇春正在一个人追杀几千元军,他此时浑身上下插着五十多支箭,简直被射成了刺猬,犹自悍勇追击,吓得前方元军如同见了鬼一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吃人的妖怪,为什么中了那么多箭还能追着他们跑。
因为常遇春也知道自己的作战风格,战前他特意多披了一层甲胄,外面是制式的红色布面甲,里面却还多披了一层缴获的元军扎甲,内外两层足足上百斤重,这才是为什么中了那么多箭还没把他射死的原因。
关键即使负重那么多,常遇春还跑的贼快,直把那些元军追的哭爹喊娘,只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条腿,一旦被常遇春撵上就是一个死,根本没人能挡得住他随手一击。
不过冲的那么靠前也不是全无代价,此时常遇春身旁的擎旗手,就已经换了七八个,全都被射死了,就连现在这个,身上也插着几支箭,实在是他们冲的太快,太靠前,身旁还有一面红旗,太过显眼招恨,但是每当红旗要倒的时候,总有人继续接过旗杆,跟着常遇春一起冲锋。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主将如此勇猛,麾下的士卒又怎么可能弱了?
于是乎,常遇春冲到哪里,红旗就跟到哪里,身后的士卒就追到哪里,他们的主将实在是冲的太快了,只在后面留下一串元军的尸体,横七竖八打的倒在地上。
前面队尾的几个元军都要吓疯了,一边跑一边嘴里还说着胡话,“快跑啊,官军杀来了,快跑啊,官军杀来了”
身旁的另一个元兵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但还是忍不住提醒道,“胡老三,呼,你被打傻了?呼,咱们才是官军!”
无错版本在读!首发本小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