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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暗恋是种病 > ☆、来信

☆、来信(1 / 3)

高中的开端很不错,我顺利地交到了朋友。虽然形式有点怪异,但结果是好的。

王宇霄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毒舌,孟连晨比我想象中的还要二,步菊桑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腐,梅丽丽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害羞。

顺带,我的同桌比我想象中的要帅。

听说是高一段的段草,姓高名小磊,人长得俊秀,身高183,家里是搞海鲜批发的暴发户,总得来说就是一个高富帅。但是此子性格诡异,而且非常花心。

再顺带,这厮是靠钱进来的,上课从来不听。

对于这类人,我一直是抱着必须观察之的态度的。因为这类人的身上通常事故多,故事多,对于小说素材的积累大是有利。因此在开学以来我一直扮演着沈默寡言的书呆子,眼镜片背后则是关註事件的眼神。

开学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先把事件放到一边,比较神奇的是,除了向我“借”作业抄,这厮从未跟我说过一句话。当然,我是连一句话也没跟他说过。

根据我这两个月的观察,这厮是个自恋、幼稚、厌学、有情商没智商的货。

他跟王宇霄的关系不错,但孟连晨似乎对他很有意见。当然他的意见是有正对性的。

“石头!你不是厌学吗?还在这里晃什么呀?!速度的滚回家去!”孟连晨一看到高小磊就跟斗鸡似的全身的毛都要竖起来了。

我观察过了,这种情况在梅丽丽在场时尤为明显。

高小磊甩了甩自己杀马特似的的长刘海,用他的碎发之间眼睛俯视着坐着的孟连晨,一副要在不经意间迷倒众生的表情,他的语气也相当的陶醉且无奈,“太优秀了所以一出现就会夺取他人的光芒,太优秀了所以招人嫉妒,太优秀了所以有这么多烦恼啊。哎,我怎么会这么优秀。”说完以一个“抛头颅洒热血”的姿势落座了。

耍帅的世界我不懂,于是我奋笔疾书,记录之。

孟连晨气得说不出话来,连忙向“能说会道”的同桌求救,王宇霄爽快的拒绝了他,“如果你考虑给我可观的报酬,每次你自找麻烦我都一定会去救你。”

我摇了摇头,无声的笑了笑,然后起身去传达室拿班里的报纸和信件。

从小到大,这是我第一次成功当上我喜欢的班级干部——报刊委员。虽然貌似是个无关紧要的闲职,但我很喜欢这份工作,尤其是能够第一时间拿到普师的信,黎清的信。

在第一次拿到他的信时,我惊讶得几乎要双眼脱框。我以为是韩洁告诉他我的地址,但从韩洁的信里,我一点也看不出她有做过这件事。也许是黎清自己知道的,怎么知道的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第一封信里,只有一张薄薄的信纸,字迹一如他的人,清隽优雅。上面只有寥寥数语。他甚至连抬头头没写。

“第一次写信给你,想告诉你我的近况,告诉你我们虽然分隔两地,但是这里,除了你的亲人,依旧有人在记挂着你。”

“这里的天气在你走后也未曾变过,但是空气中没有你的味道,我能感受得到。”

“为了今后不再饱受相思之苦,我想来到你的城市,于你同进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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