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日子,我们两个都要找藉口晚回家。
刚放暑假的星期六下午,我一个人去高雄某私人的温水游泳池去游泳。
我常常约妈妈一起游泳的,因为可以我们可以更接触彼此、欣赏对方的身材。
我很讨厌夏天,因为我很会流汗,所以游泳就变成了我维持身材的方法。
那天,妈妈因为有事没跟我一起去。
当我结束我的运动课程时,我发现我的保管箱被人打开了。
我心里下了一跳,钱不见没关系,因为我身上只有少少的几百块,手机不见
了也没关系,因为在爸爸**的时候,他会买任何的东西给我的。
但是,我跟妈妈的定情信物,我的项炼……
……
……
……
我本来还抱持的一丝希望,希望那该死的土匪强盗以为那个钻石是假的。
不过它真的不见了。
我无助地坐在地板上大哭起来。
拜託柜台问问是不是有人拿错了,得到的答覆是,『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后来到了警察局,警察先生也只是很亲切的叫我回家等消息,一点也没办法
止住我的泪水。
回到家里,我坐在床边不断的哭泣,那条项炼对我的意义十分重大啊!
我真的不知道妈妈会不会因此认为我不重视它,不重视妈妈的爱。
我想了想,决定去买一条一模一样的项炼。
跟爸爸有了性关系之后,我的零用钱本来就可以说是无限制的。
所以我还有一万多块的存款。
本来我以为应该够了,结果银楼的老闆娘说最便宜的也要两
万多块。
我不愿意跟爸爸要这笔钱,因为这是我自己的疏忽,我应该惩罚自己来弥补
这个错。
我决定去7-11当店员打工,一个小时只有不到一个一百块的薪水。
再加上省吃俭用,不乱花零用钱,也要存上一个月,才能再买回我的项炼。
爸爸和妈妈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课业开始繁重的时候去打工,十分的反对。
尤其是爸爸,不只是因为打工夺去了我们幽会的时间,而且他认为会影响我
的功课。
我们家的家境又不差!
打工的时间是下午一直到晚上十点,洗完澡之后,我还要複习明天的考试,
常常都弄到很晚才睡。
当然,第二天一定是在课堂上打瞌睡。
死书呆子,陈庆翔常常藉故跑去买东西,还一直找我聊天,害的我都不能偷
瞄柜台下的书本。
爸妈对我越来越难谅解。
不只是小考成绩出现问题,还被老师抱怨上课打瞌睡。
再给我一些时间吧!
我很快的就可以存够钱了,我还想多买一个钻石给妈妈作为我的信物。
这几天,每天晚上我不时躲在棉被哭泣,是谁拿走了那条项炼?
『乖明美,不要在去打工了,你要买什么东西,妈妈买给你就好了。你在去
打工,爸爸跟妈妈会为了你吵架的。』
妈妈在一个很深很深的夜里对这在棉被里啜泣的我说。
我坚决的摇了摇头。
『给我做完这个暑假吧。』
『放完暑假,我乖乖的用功的!』
『等放完暑假,我的小明美已经瘦的不成人样,眼睛变成一只大雄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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