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唇慢慢靠近,她发出了一声满足的轻叹。拥吻在一起,床上的弹簧垫一阵晃动,躯体交缠。
两人的衣服被扔到床下,无意间钩到置于床边的资料,一起掉落地面。几张老旧泛黄的剪报滑了出来。
其中一则新闻上面写着--
‘小毛虫制造无人村?!’
在坦国河岸边一个村落,不计其数的毛虫一夕之间覆盖了整个村子,全村男女老少200多人无一生还。死者身上爬满了毛虫,好像被一层厚厚的毯子所覆盖,毛虫在死者的鼻孔、嘴巴,爬进爬出。后来坦国政府派出军队将村庄连同尸体付之一炬,然而那些不知打哪来的毛虫早已爬进森林,消失踪影。
经过专家学者调查研究,推断这可能是因为……至于死者身上的咬痕,科学家还在研究这些肉食性的毛虫是……
其中一则是采访报导,上面写着--当地的印地安人将这种蝴蝶视为上天派遣的使者。每当这种蝴蝶出现都会伴随着大量的灵魂回归,他们张开天使般纯洁的羽翼,带着被选中的灵魂一起离开。洁白的翅膀被染上灵魂的颜色,透明而虚幻的色彩,将亡者的灵魂带回真正的故乡,返回大地之母的怀抱。
旁边还有受访者的看法。大致意思是上面是经过翻译后的意思,关于印地安人对于死亡以及大自然的看法,请详见○○○一书。
楼下传来电视新闻插播的声音。
‘……据目击者说词,有一群未曾见过的美丽蝴蝶从死者身上飞出。然而目击者现今不停大声嚷嚷,口里不断重复说着灵魂的字眼。警方决定在鉴定完目击者的精神状态后,才会考虑是否采纳这份证词。至于死者的身份,初步研判是成年男性,由于死者身上并没有携带可资证明身份的文件……另外,死者死状甚惨,全身上下数以千计大大小小的伤口,血肉模糊,疑似被动物啃咬致死。目前警方会先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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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后话:
这是我第一篇写完的故事,也是第一篇色文。离最初完成时间有一年了,一直没机会发表,其中经历了不少波折,现在回想起来只有‘感慨’这两个字可以形容。
沉淀了一年,好不容易才有时间拿出来修改,结果份量变成初稿的三倍之多,加了许多废话。这次改完,还是觉得不满意,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味道,很可惜自己看不出来。
烦请诸位先进不吝批评指教。谢谢各位。
还有些废话想说,不想继续往下看的就别看了,反正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个人很喜欢恐怖故事,这个故事也是因为受了某个恐怖故事的刺激而诞生的。但是,我想我应该不会再写恐怖的色文了。或许不少人也很赞同,因为这个故事说色不色,说恐怖不恐怖,只是一个不上不下的半调子。
我不写的原因并不是这个,也不是一般人能想像得到的理由。
是‘诅咒’。
没错,就是诅咒。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期间里,深深体会到‘诅咒’这两个字。我自己亲身体验了不少故事里面的情节,当然都是些不好的。〈妈的!要是爽的话我不继续写才怪咧!〉起初,我也以为只是自己多心了,想太多。帮我看文的朋友也对我说,是我神经过敏。然……
第一次。我写完小说出门,看到蝴蝶绕着我翩翩飞舞。这很正常,有什么好疑神疑鬼的!只不过,那天是寒流来袭的冬天,实在不是蝴蝶该出现的季节。那时我也没多想,只是感到一种巧合。
第二次。某天,我睡到一半,突然觉得耳朵痒,掏了掏,当然什么都没有看到,便继续睡。到了半夜我莫名惊醒,突然在自己的耳朵里听到翅膀拍动的声音,以及虫子蠕动的感觉,一整夜再也不敢入睡。那时的感受,至今回想起来都还心悸犹存。但我告诉自己,这也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就这样,小说放了一年,这段期间平安无事。直到最近的一次,重新修改的时候我突然想加入蛹从手指孵化出来的剧情……结果,当天晚上,我的手指就肿起来了。
shit!
又红又肿,就像被虫子叮咬一样,可是上面没有任何被咬的痕迹。指头肿得连弯曲都很困难,我就是用这样的手指继续敲键盘写文。当然也不可能是因为敲键盘太努力而肿起来,毕竟我没有那么勤劳。
直到现在,我的手指都还是肿的。呜呜……其实还有很多没讲的小遭遇,对于这些,我已经不想多说什么了。
我真正想说的是--
胆敢乱盗贴我的文章的人,我诅咒你!
你敢盗贴就代表你也想体验一下我这个作者的亲身经历!诅咒你体验到我所写的恐怖内容!祝你有个毛骨悚然的恐怖经验!
我这次还刻意将天数延长到‘七’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哼哼!
‘七夜怪谈’!
深深地盼望肿起来的不是只有你的手指头而已,而是你的命根子!(一千零一夜2003-2008合集移动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