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人、道士和尚,乃至传说中的神仙,只要是智慧生命,其实都差不多。考虑自身利益很正常,但谁还没有一两个谈得来的朋友呀?
告诉苗小乐消息的妖怪这么说:“你就住在滨海,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呀。”
这是事实。妖怪固然能飞,像胡翠花那样的,直接从海外飞回华夏都没问题。可她逃跑时为什么要坐飞机?因为时代不同了,乱飞是有可能被发现的。
因此,其他妖怪想抢唐僧肉,通常只能乘坐世俗交通工具过来。
这就给了苗小乐抢先一步的机会。
为什么叫“非著名”猫妖?
因为苗小乐平时住在附近的山上,不喜欢出门,很少参与妖怪们的交流,对科技产品也没什么兴趣。这一切,源于她有严重的近视眼。
苗小乐走进正义电脑,吸了吸鼻子,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溜烟窜入办公室。
在崔正义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苗小乐毫不客气的撕扯庄锋的衣服,嘴里还叫着:“精纯的阳气,一看就是修行人,是你没错啦。乖,别乱动,让我割块肉。一小块就好,我饭量很小哒。”
“哪来的神经病?”
庄锋抖手打开苗小乐,往后退了一步。
“喂,别躲呀。我很厉害的哦,别逼我动粗,看你一张脸挺好看,挠花了怪可惜的。”
苗小乐边逼近庄锋,边从口袋里掏出……刀叉?
她甚至还准备了一只小碟子……
崔正义咔哒一下合上嘴:“庄锋,你在哪儿招惹到这样一个小萝莉?我勒个去,没想到你好这口儿。啊呸,简直是禽兽呀禽兽!”
“我根本不认识她好吗?”庄锋怒道。
苗小乐挥舞着刀叉冲上去。
庄锋也没惯着她,抬脚踹向苗小乐。“喵呜”一声,苗小乐被一脚踢出去老远,撞在办公室的墙壁上,缓缓滑落。
崔正义叹为观止:“你可真下得去脚。”
苗小乐从地上爬起来,嘴里碎碎念:“我已经不是猫了,我是人,我不动怒,我跟他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