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锋躲在树后,换成普通刺客,除了换狙击位置,没有别的办法。朱志蓬却能利用甩枪术,在子弹越过树干后,让子弹转换方向。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庄锋徒手接住了子弹。
昨晚在苗小乐手里吃了亏,朱志蓬肯定不会轻易再去招惹她。今天他发现,拿着臂铠的是庄锋,而且苗小乐不在,考虑再三,他还是决定动手。
他可没想到,庄锋的实力比苗小乐还略高。
徒手接子弹……他玛比甩枪术还玄幻有木有?
至少朱志蓬自己就做不到。
刺杀失败,对方还是个超级高手,朱志蓬当然知道该怎么做。他随手把狙击枪一扔,转身就跑。
这时,庄锋同样反应过来,从树后闪出,朝朱志蓬逃跑的方向狂奔。管它子弹会不会拐弯,只要把开枪的人放倒,没人开枪,它还怎么拐弯?
朱志蓬的速度比庄锋略慢,但庄锋想追上他,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到。
“站住,否则道爷放大招啦。”庄锋喝道。
朱志蓬心说,傻逼才听你的呢。
庄锋掏出符咒和打火机,脚下速度不减,将符咒点燃,扔向数十米开外的朱志蓬。
轰——
一道光芒凭空在庄锋手里出现,瞬间击中朱志蓬。
人奔跑的速度再快,也比不了光速。虽然这其实不是光,而是道士最喜欢用的掌心雷。然而就算比光速差,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朱志蓬一个趔趄,差点被砸趴下。
那家伙用了法术,他是道士,妖怪最害怕的道士!我的天,我傻了吗,为什么要招惹道士?
朱志蓬心胆俱寒,却不肯就此停下束手就擒。因为在他的认知中,道士抓妖怪,要么杀掉取丹,要么把妖怪变成奴仆。无论哪一样,他都不乐意。
道士不随便降妖,可他都对庄锋开枪了啊。
恐惧压制住了背后被烧伤的疼痛,朱志蓬拼命运转妖力,跑得更快了。
“是你逼道爷的。”
庄锋心念一动,手中多了……一把微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