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们怎么回去了?”另一桌的李察叫道,“招惹了我,说走就走,不讲究吧?”
苟理国怒道:“我去揍那混蛋一顿。”
“别惹事。”老李连忙阻止,“他还真没多少错,我先前打扰人家,冲动了,也确实有失礼貌。这样吧,我去给他道个歉。”
庄锋摆手:“别,您还是安心喝酒的好,这事儿交给贫道处理。”
苟理国知道庄锋的意思。
对方表现怪异,应该也是修行人,或者妖怪。总之,普通人老李不适合出面交涉,庄锋这个道士当仁不让。
庄锋扬声道:“哥们儿,过来一起吧。”
李察一愣:“凭什么?”
“就凭我们人多,热闹。”
“哈,有道理,我这人最喜欢凑热闹。”
李察站起身,拎起没开封的那瓶二锅头,走到庄锋等人桌前,老实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庄锋满脸赞赏:“这就对了嘛。大家都是华夏人,还都爱吃辣,而且店里只有咱们四个,这得是多大的缘分?不凑到一起喝一场,老天爷都会怪罪滴。”
老李也开口附和。
他接人待物经验丰富,而且为人爽快、心胸宽广,还不会因为先前李察不给面子,就耿耿于怀。能带领村民发家致富,把生意做到国外,这是最基本的素质。
相对来讲,苟理国就差多了。
一对眼珠子瞪视李察,嘴里时不时还发出呜呜的示威声。
然而李察视而不见,根本不在乎。
李察看庄锋十分顺眼。
这个年轻人能听懂自己的俏皮话,很难得嘛。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条,那就是庄锋长得帅气。
别误会,李察取向没问题。
无论如何,变成吸血鬼,必然受血族习气影响。
绝大部分吸血鬼,对颜值都比较看重。
这是有历史原因的。血族传统的“进食”方式,是直接抓活人吸血,需要跟猎物近距离接触。那么一个帅哥美女,跟臭气熏天的流浪汉,或者干瘪的老太太,给他们的感觉显然就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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