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同行。
说同行也不是很准确。
追踪猎物过程中,几个奇怪的家伙,忽然从草丛中窜出来,把大家吓了一跳。这些人脸上涂着油彩,身上披着干草编织的衣服,乍一看跟原始人似的。
他们手里的武器,却是枪支。
双方交谈,这几个人说的也是英语。
这让崔正义大大松了口气。
不是怕他们,有庄锋在,他和黄猛都能刀枪不入了,还需要害怕谁?问题是,如果对方是不能沟通的土著,万一起了冲突,影响狩猎心情。
崔正义毕竟不是穷凶极恶的亡命徒,杀奴隶贩子还能自我安慰除暴安良,杀土著就过分了。
而用现代武器对战,伤亡是很难避免的。
这几位装束原始的黑人,是附近部落的战士。
前面说过,这个国家存在部落,他们的政府也承认部落的合法性。话说回来了,就他们那点可怜的控制力,人家部落不鸟他们,他们也没辙。
部落,不代表落后。
至少在这里,相对于城市和村庄,部落或许在制度上比较另类,科技水平没多大区别——反正都是从外面引进的。部落也用枪,也使用电力、汽车等。
如果部落还使用弓箭,以这地方的混乱程度,恐怕早就灭绝了。
双方交流了一会儿。
“你们打了这么多猎物!”部落战士惊叹。
“很多吗?”崔正义看看车斗中堆起老高的劳动果实,“论狩猎经验,你们应该比我们丰富得多,不至于这么惊讶吧?”
一个战士摇头:“有经验,不等于就能打到猎物。野兽的反扑,也是非常危险的。”
崔正义恍然。
他们不怕野兽反扑,因为身边有高人看护。
回头想想,他和黄猛在狩猎中唯一操心的,就是如何找到猎物。一旦看见野兽,管它是一头猛虎,还是一群狼,或者数十上百只野牛,抱着枪冲就是。
从正常人角度看,十分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