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正义撇嘴:“老黄,你被小说祸害得不轻呐。哪有什么主角?就算有,你也该把自己看成主角。做道上大哥呢,最关键的是要有自信,以后少读点书吧。”
黄猛心想,孙子才不愿做主角呢。
可所有迹象证明,庄锋才是那个拥有主角光环的人,自己上赶着攀交情,才从一个注定被踩的小反派,成功晋升为沾光的配角。
混混天生就是杂鱼命。
哪本小说,有道上大哥做主角的,不怕404吗?
“你还别不服。”崔正义正色道,“听说过我思故我在这句话吗?”
黄猛茫然摇头。
“你呀,也看点有深度的书好不好。你活着,世界对你才有意义,所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再者说了,这是哪儿?蛮荒之地。相对于一个道士,我觉得,这里更适合你黄老大做主角。”
黄猛眉毛猛然一挑。
崔正义冲庄锋叫:“炒几个菜给非洲朋友尝尝呗。”
“不干。”庄锋拒绝得干脆。
“就炒一个。”
庄锋气笑了:“帮你招待他们没问题,但不能太过分,我讨厌做饭,你又不是不知道。”
崔正义不服:“那你现在在干嘛?”
“妙空和琼音是自己人,我偶尔帮她们改善伙食,这是朋友之道。”庄锋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了,你冷不丁让那些家伙吃华夏炒菜,就不怕他们以后再吃不进其它东西,活活饿死?”
“我觉得应该不会。”
庄锋眼珠一转:“不过,我忽然有个主意。”
不久后,妙空端着炒勺,开始在庄锋的指导下,笨手笨脚炒菜。
掂勺的时候,锅里呼啦起了火。
旁边观摩的周琼音吓得连连后退,妙空却毫无惧色。开玩笑,别说这点火苗,就是整个宿营地都点着了,烧伤一点皮肤,那都是给龙族丢人。
一道菜做出来,庄锋端给翘首以待的部落战士。
“天呐,太好吃了!”
“超级美味,比大城市饭店里的菜都强一万倍!”
“吃过这种菜,死而无憾呐!”
夸张的赞叹,并没耽误战士们吃菜的速度。几乎一眨眼的功夫,盘子里的菜就被吃得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