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战士穿的是正常服装。
只有打猎,部落人才会穿干草做的衣服。某种意义上,那就是他们的狩猎装、工作服。这么热的地方,如果平时也披着草衣,即便本地人抗热,那也太傻了。
庄锋下车,摊开手笑道:“别紧张,我们是朋友。昨晚喳喳他们回部落,没说起过我们吗?”
喳喳,是昨天其中一个部落战士。
他本名当然不叫喳喳,很长、发音很古怪的那种,庄锋和崔正义都没记住。或者说,不愿意去记,大脑自动截取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就变成了喳喳。
说句题外话,本地人名字不是都这么奇怪。
城市和村庄的居民,叫诸如詹姆斯、爱德华的才是主流。
部落人名字怪异,其实不是他们的错。
较真的话,部落人用的才是本地人真正的名字,城市村庄那些詹姆斯、爱德华,或者迈克尔、约翰逊、玛丽、克莱斯顿……都是西方文化的影响。
他们本来也不说英语。
这里的土著虽然没有文字,确实曾经有过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传承。
后来,英语成了这个国家的通用语言,他们自己的那点文化传统,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差不多也快丢光了。
部落人其实也强不到哪儿去,也就是名字还另类点,此外跟城市村庄居民相差不大。
“你就是喳喳他们遇到的华夏人?”领头的战士上下打量庄锋,“可你不胖,也不矮呀。”
他说的是喳喳的完整名字,庄锋大脑自动简化掉而已。
庄锋笑了:“你说的那是我的老板,正义先生,他在后面的车上。我叫庄锋,是正义先生的手下。”
“你是那个会做饭的!”领头战士大叫。
“呃,没错,我没别的本事,也就会做点饭。”
“不对,会做饭很重要。”领头战士不同意,“我们部落最缺你这样的人才,如果你能留下来,一定会变得很富有,至少能娶三个老婆,不,五个!”
庄锋乐了:“有必要娶那么多老婆吗?”
“很有必要,老婆的数量,代表了你的实力啊。”
“好吧……我们能进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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