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部落人顿时大喜。
那头可怕的野兽,确实是部落的心腹大患。它的巢穴就在附近,所以才会三番两次骚扰他们的部落,对草原上其它的部落就没兴趣。
酋长曾经派战士去围剿过野兽。
结果非常悲惨。
野兽的速度极快,子弹很难打中不说,关键是它居然不畏惧火和噪音。部落付出惨重代价,终究放弃了主动出击的想法。
幸好,野兽不常来,一年顶多来两三次。
一开始,部落人硬刚野兽。
后来他们发现,野兽其实不想伤人,它的目标是那些烤熟的肉。只要让它吃饱,它自己就走了。这非常奇怪,因为野兽通常不喜欢熟肉。
如果说那头猛兽口味奇葩,也讲不通。
它是野兽,没法带肉走,一年吃两三次熟肉,就满足了?
自从部落人摸清了野兽的习惯,无非付出点熟肉而已,倒不至于出现伤亡。
问题是这太让人郁闷,而且野兽的习惯,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万一哪天它忽然改了口味,喜欢吃人了呢?提心吊胆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如果没办法,大家也只能认了。
忽然来了一群老外,而且实力很强,更妙的是,他们不是部落人,就算全死光了,大家也不心疼。这种情况下,不怂恿他们出手,酋长就不合格了。
当然,部落人心肠不坏,还不至于故意忽悠大家送死。
所以他们要赛枪,验证崔正义和黄猛的枪法实力,酋长旁敲侧击,也是这个原因。既然人家觉得一般野兽不够凶猛,那就试试更强大的猛兽呗。
还是那句话,部落人心不坏。
酋长反复强调猛兽的可怕之处,而且很坦诚的告诉崔正义,他们以前的行动都失败了。
“速度快,不怕火……确实挺怪异的。”崔正义沉吟,“对了,你还没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野兽呢。”
酋长说道:“是一头狮子,白色的。但它的体型远远超过普通的狮子,有成年野牛那么大。虽然身体庞大,却一点都不笨重,速度比猎豹还快!”
崔正义询问的看向庄锋。
庄锋微笑点了点头。
野兽就是野兽,再怪异也无所谓。金丹高人如果害怕野兽,那就太搞笑了。当然,金丹高人陪普通人打猎、装逼显摆,其实也很搞笑,庄锋就绝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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