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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2)(2 / 4)

“如果一百年内不寻回自己的灵魂,重新做回影狐,那个时候整个人就将被焚毁,化为尘埃。”

族神的话飘在她的耳边,她撕心裂肺地看着气息越来越虚弱的西云萧。

“我还有时间,我背着你回去。我还有时间,我们一定可以再回到狐丘山。”

“来不及了……”西云萧努力睁开眼,不让自己沈睡过去,“到了午夜,我就会化为一缕青烟。你还有时间,不要管我,快回去吧,向族神换回灵魂,做回自己。记住,你是最后一只影狐,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每年姚小双都会回到狐丘山。无论她身在何方,正在做着什么,到了初夏,她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去。

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看那个早已荒芜的家。

那是他们生存的地方,那是他们的根。

所以她怎么可能放弃西云萧?

“星寂,我买下你所有的鱼,哪怕一条鱼只能让西云萧活一个小时。都卖给我吧!好吗?都卖给我!”姚小双几乎是在祈求。

“姚小双,你忘了吗?鱼只能给你一个梦境,虽然会很美好,但那毕竟不是真的。”星寂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姚小双,声音也静得如水。他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明明只有二十岁,鬓角却已霜白。

“我必须带西云萧回去!”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姚小双转身朝里屋走去。

“也许,有一个地方可以帮你。”星寂突然喊住了姚小双,“那里可以租赁任何你想租赁的东西——包括生命。”

姚小双和西云萧离开之后,星寂将店关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那些去他店里买鱼的非人们再也没有买到可以看到希望的鱼,所有他们都再也没有找到星寂的那家店。有些非人甚至以为,星寂的店和他卖的鱼原本就只是一场梦境,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狐丘山上,初夏刚至,西云萧和姚小双一口气跑到狐丘山的最高处。头顶的月光明亮耀眼,她仰望着西北方向。

那是人类生活的地方,是他们再也不想回去的地方。

午夜将至,他们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真的不后悔吗?”望着西云萧神采奕奕的样子,姚小双很是心疼。

她不能不心疼,虽然西云萧租到了五天的生命,可是族神告诉他,他的灵魂已被血咒腐蚀,再也没办法重新做回影狐了。

“能再次回到狐丘山,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西云萧深情地望着姚小双,“答应我,你要一个人好好地活下去!你是最后一只影狐,这是你的使命!”

姚小双重重地点头。月光下,他们的影子落在狐丘山的石头上。

“吼——”

“吼——”随着西云萧仰天咆哮的声音响起,姚小双也附和他一起仰天咆哮。

那是最后两声狐嚎,等月亮升到最高处的时候,狐丘山上再无一只狐。

化为青烟的那刻,西云萧不可思议地望着同样化成青烟的姚小双。

他应该惊讶的,他以为姚小双已经重新和族神交换了灵魂。可是她却正陪着他一起死。

不能一起活着,一起死也是好的。

“你——”

他的声音还没响起就消失失踪,一阵清风吹来,两股青烟在狐丘山上飘散。

西云萧不知道,姚小双同样化成青烟的那刻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其实在星寂的店里帮忙的时候,她看着那些来星寂店里买鱼的人,突然也想买一条鱼,于是她就买了。在那个梦境里,她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找到了同样在寻找她的西云萧,后来他们便一起回到了狐丘山,在他们一起生活的洞穴里幸福地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最后他们都老了,一起爬到狐丘山上的最高处,仰望着头顶的月光咆哮。

就像现在这样。

和现在不同的是,那个梦境的结尾他们笑得都很甜。

尾声

“这个姑娘也太傻了,她明明可以不用死的!”站在狐丘山最高的松树上,看着他们化为一缕青烟,我十分纳闷地向纯白抱怨,“她难道不知道活着有多好吗?即使再绝望,活着就是有希望的啊!”

纯白摇着手里的纸扇,望着那缕青烟飘散的地方,微笑着对我摇摇头。

“每个人所要的希望都不同,也许这种结果对于她而言才是最好的希望。”

“就你臭屁,读了两年书就装文化人!”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哎,我说,你大老远地把我拽到这里来,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世界上最后两只影狐化为青烟吧?这可一点也不好看,原本我是准备去看李安超视觉享受的《少年派》的啊!”

“当然不是。”纯白转过身朝我笑了下,“我是来收她租五天生命付的费用的。”

“啊,真的吗?她肯定留下了大批的金银珠宝给我们吧?”想到再也不用喝粥度日,我开心得手舞足蹈,“我太爱这姑娘了!”

“呵呵。”纯白只是轻轻地笑了一下。

以我对这家伙的了解,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立即涌上来。

“你不要告诉我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啊,我会杀了你的!”

“其实,她留下了比金银珠宝还要珍贵的东西。”纯白仰望着头顶的月亮,“你没看到吗?姚小双姑娘化成青烟的最后一刻,留给了我们一个甜甜的笑。”

《浮游叙》后记

以梦为马那些年

文/花火小狮

从业十多年,我一直都觉得一篇好故事是会发光的。

虽然编辑经常会推荐好故事过来让我写序,但算起来,这么多年我也没有写几篇。一来是忙,二来我希望那个好故事能够发光到引起我的註意。今天之所以写下这篇序,是在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忽然就感动了。

蓝宫调是公司莫默组长推荐来的作者,在花火杂志以前倒也见过他的文章。和其他青春作者不同的是,他写的故事大多关乎友情,且明显有自己的风格。我一直都觉得一个作者的成功,除专业团队的打造和平臺的支持以外,作者本身的风格也是很重要的。它可能不能让你的故事在众多优秀作品当中脱颖而出,但读过的人,一定记得它的特点。所以,虽然蓝宫调在花火杂志发表的文章并不多,但提到这个名字,我却隐约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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