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胜昔头一次知晓了狗仗人势的好处,额,虽然他比狗高了不止一个檔次。
半个时辰后,今胜昔已经坐在梧梦玉的屋子里喝上了上等的西湖龙井,而且还能悠哉悠哉的看着梧梦玉画沈初尘出糗的画像,顺便蹭蹭梧梦玉的豆腐,摸个小手啊,闻个香味什么的,这滋味,真销魂~
兴致来了的时候,今胜昔还会提点建议,诸如:
哎,对,沈相,手在举高点!
唉!沈相这姿势可就不像狗了!
对对对,再低一下头。
当然,今胜昔一直收到了沈初尘不止一个危险等级的信号,若是沈初尘的眼睛能喷火,或者是能飞刀,不晓得今胜昔要死多少回,被大卸多少块。哎,赶明儿个他得问问君墨涧,大理寺和刑部那边应该不怎么归沈初尘管吧?这要是被抓到了大理寺和刑部,嘿嘿,想起那些雪白发亮阴森森的刑具,今胜昔马上就感觉背后冷汗涔涔。但愿沈初尘是个不记仇的主儿。
待了有一会,今胜昔便出了门。一出门不要紧,这是看准了他身边没有谢子修吗?怎么今天遗风六绝轮着番秀恩爱?
前脚刚踏出了梧梦玉的房门,后脚今胜昔就看见明昧和轩若大师。
轩若大师依旧是玉树临风,白衣翩翩,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那真是如谪仙下凡。而明昧倒是与以往不同。这最大的不同之处嘛,就在于明昧摘掉了面纱。
别问今胜昔是怎么看出来明昧的,明眼人都知道轩若大师为了遗风痴绝连和尚都不当了。额,据说民间的女人们还把明昧尊为了狐貍大仙,不仅是大周皇室的女人们私下里争先拜祭,就连周围的北狄和其他国家后宫皇室的女人也都把明昧封为了神仙。天下哪个女人不羡慕明昧的本事,能把轩若大师这等在世神仙都拉下了神臺,这狐貍精道行可是颇深啊!哪个女人不想有这等拿住男人的本事?大户女人相继追捧,皇宫里的女人尤胜,唔,向瑶华倒是个例外。她就算不去讨好君墨涧,今胜昔约莫着自家弟弟那牛皮糖本性也会上赶着去讨瑶华的喜欢。
轩若大师的大手紧紧拉着身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女人,那自然就是痴绝明昧了。
明昧最动人之处便是那双眸子,明媚动人,充满灵气。今胜昔看着她一双眸子灵活明快,大抵轩若大师也是爱上了这双世界上最美的眼睛了吧。
明昧抬头看见今胜昔打趣的笑脸,不自觉羞红了脸,抬眼看了看身边的男子,轩若大师的唇边却满是宠溺的笑意。明昧的容颜跟今胜昔想象中的一样秀美,只是颊上有一处淡粉色的伤疤,远远看起来有些像是月牙。
今胜昔忽然有些出神,月牙的形状,颊上一抹淡粉色,哈哈,想起长安城里最近流行的粉月妆,今胜昔明白了。
他说怎么最近一出门,长安城里的女人们都喜欢在脸颊上画上一抹淡粉色,形状犹如新月,原来这粉月妆是因为明昧而红。
轩若大师从来未曾见过他,现在见今胜昔直直盯着明昧看,他心里有些不快,这人是个少年公子,模样还很是俊朗,不由得让他有了些许危机感。
今胜昔爽朗一笑大步上前,拱了拱手道,“在下灵仙岛今胜昔,轩若大师,幸会幸会。”
轩若看着面前的少年,若有所思,“小公子可曾患过大病?现在还在调理?”
今胜昔心下一惊,他年幼时中了奇毒,以至于少时虚弱至极,能不能健康长大都是问题,直到十七岁,他这身子才因为练武有所强健,这些年,他也没少调理自己的身体,眼看着身子骨一天一天康健,他早就不像是大病之人了。怎么?这轩若大师竟然能看出他曾患有大病?“何以见得?”今胜昔诚恳的请教。
明昧有些紧张,她好姐妹顾长君辞世,现在仅剩这两个亲人在世,一个是年幼的小长生,另一个就是顾长君的胞弟今胜昔,她可不希望他们俩任意一个人出事。
“轩若,有没有什么医治的办法。”明昧拉着轩若,她知道轩若的本事,轩若有慧根,她知道的。轩若有情劫,这是她不知道的。
轩若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紧张成这个样子,眉头不易察觉的皱了皱,今胜昔倒是明白轩若的感受,他凑到轩若的耳边轻声来了句,“我喜欢男人,我男人是谢子修。”
轩若的嘴角抽了抽,但却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轩若摆了摆手道,“武林大会结束,你来趟少林寺,我给你好好看看。”说完边想拉明昧离开。却不想后者僵直着身子立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轩若觉得有些奇怪,看向明昧,只见明昧看着今胜昔神色古怪至极。
见今胜昔和轩若两个大男人的眼睛直直的盯在她身上,明昧打了个哈哈,扯了扯嘴角。轩若觉得莫名其妙,拉着明昧便要走,谁知明昧却拉起了今胜昔的手,语重心长道,“只要有爱情,其他都不是事儿,姐挺你啊。”说完还对今胜昔摆了摆大拇指,意思是叫他继续努力。
今胜昔哭笑不得,这是安慰他吗?该哭的是谢子修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