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年纪轻轻就才华横溢,气质非凡!叫我们这些大叔们情何以堪啊!”许董事洪亮的声音压住了在场的纷纷议论。
这话逗得满堂欢笑,气氛更加和谐自在。
许董事并不是在说客套话,任谁都看得出他对顾苒满眼都是激赏。许董事在年轻时出过一本书,名气盛极一时。后来认为自己江郎才尽,最终封笔,弃文从商,惹得外界一片唏嘘惋惜。
而顾苒终于明白了越哲所谓的“引荐”。怪不得了,越哲表面上是个漫不经心的,实际上却不会犯迟到这种低级错误。他本就打算姗姗来迟,吸引所有人的註意。然后,许董事——这个曾经打出一片天地的人跳出来显示自己对她的重视,还怕有些人不上钩么!不过以她现在的名气,根本不需要别人的肯定,只是借许董事的光让“万古春”亮相罢了。
越哲的心思,妙!
越哲牵着顾苒有说有笑地慢慢穿梭在厅中,完全对周遭的人和事视而不见,仿佛谁也不认识。顾苒这才有时间打量这个以巴洛克风格为主的大厅,五彩夺目的大理石墻壁上挂着巨幅西式油画,诉说着激荡人心的神话故事。高阔的圆顶垂吊着晶莹剔透的水晶灯,花样繁多的装饰,细致入微的雕刻无不彰显着这里的金碧辉煌,生动奔放。
出版商们好像野猫闻到了腥味,一个个热情地找顾苒二人寒暄,不过眼中精光霍霍,贪婪私欲,一眼望穿。
对于这些出版商来说,拥有作者头衔的顾苒在他们心中既是摇钱树,又是一个谜。因为大家只知道她的笔名叫“万古春”,创作水平堪称一流,但从未有人见过她的真面目,也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亮相过。而今晚第一次出现就艷惊四座,要是让她的那些铁桿书迷知道了,肯定又是一轮购买浪潮。
正这么美滋滋地想着,突然窜出一道令人发指的尖叫声。
那是个身着宝蓝色晚礼服的女人,正慌慌张张地擦拭着男人身前的酒渍。那男人极为不耐烦,大手一挥,女人跌倒,螓首蛾眉,梨花带雨,楚楚可人,让在场的男士看了好不怜惜。
大家都极为敢怒不敢言地瞪着坐在沙发上的混世魔王。他雪白的衬衫褶皱散乱,露出一片白得亮眼的肌肤,滴滴红酒顺延而下,奢丽惑人。病态一般消瘦的下巴投下虚幻奇诡的阴影,唇白而无色,如同即将坍塌的苍茫天际,再经不起一张一翕。鼻梁挺直如刀削,透露出满满地不可一世。似乎只有那弯弯如月的桃花眼还有一丝烟火之气,只是那眼中空洞无物,没有丝毫的感情。一头红发如同玫瑰花瓣上的一滴血,红得惨绝人寰,红得毁天灭地。他慵懒而优雅地坐着,是个高高在上的王者。
这就是人人心中的混世魔王,这副皮相堪称妖孽中的妖孽,而这人的心残酷冷绝,傲视九天。除了自己,把人人都当作死物。
坐在他旁边的女人不由自主地瑟缩,她可是许董事亲自请来稳住这位大神的,不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于是,顶着发麻的头皮与他说话,试图转移话题,缓解气氛。那么这目标就是无人不喜的“万古春”了。
“听说响当当的‘万古春’和易社长是一个大学的,你们认识吗?”
顾苒如水一般凉薄的目光里终于闪过一丝柔和,却又立刻收了起来。
易骁慢悠悠地抬起眼看着顾苒,极为不屑,声音冷得如冰渣。
“不认识。”
却见他站起来从侍者手中拿起一杯酒,缓缓地向她走来,一步一步夺走了她的呼吸。
“不过,我有幸拜读过顾大作家的作品。初次见面,先干为敬。”嘴角挂着残冷的笑,目中溶溶荡荡,艷色妖妖。
他足足喝了三杯,末了递给了顾苒一杯。
其他人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一边对易骁的酒量佩服得五体投地,一边暗骂他辣手摧花,不负混世魔王的名号。
灯光璀璨,她素身长立,孤清婉约,一动不动,大家都以为她被吓到了,同情怜悯之意尽显。
即便她不会喝酒,可是也知道那是朗姆酒,呈金黄色的,最是浓烈。一杯她都招架不住,更何况是......三杯。
这明显是为难之意,甚至想让她当众出丑。
顾苒却不忸怩或者示弱,酒入愁肠,像炸开了锅一般,绞得她五臟六腑好像都移了位。烈火焚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她突然想到,英国诗人威廉·詹姆斯曾评价,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
顾苒苦笑,柔情似水?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眼下,顾苒在他们心中不仅是文采斐然的女子,而且还是个傲骨铮铮的女中豪杰!
可惜她根本就是个一杯倒,脚下虚浮,淡淡的清新之气袭入鼻尖,与口中恶心欲呕的酒气形成天差地别。然而,扶着她的人却不是越哲,难道是她出现幻觉了?
男人火热的大掌稳稳地抱住她,冷毅的下巴泛着幽幽寒光,唇微抿,一双眼睛淡漠如水,清凉似潭,却簇着一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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