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事情就那么过去了,经过了五天时间,一行人终于来到枫玉山,而徐御风背后的伤势也的确好了许多。
枫玉山还是没变,宽阔的猎场,茂密的森林,清澈的溪水。
按照往常的规矩,要在枫玉山秋猎十五天,在这期间,大臣和皇家子弟都是可以随意狩猎,十五天后,狩猎最多的,便可以得到宁天玺的赏赐,当然,这些人都是富贵子弟,钱财赏赐对他们来说,不如一个名声来的重要。
而在这期间,森林里会有一只彩色孔雀,极其珍贵,若是捕捉到活的,那可比皇帝的赏赐更加值得珍惜。
而这五天之内,除了央倾城和宁天玺,总是跑来帐篷看望萧婉歌便只有墨染珏了,所以萧婉歌对他也是颇有好感。
此时,央倾城正陪着萧婉歌在看臺之上观看着猎场的男子们举着弓箭,跃跃欲试。
萧婉歌身穿一袭淡紫色百灵罗裙,眼带笑意,说道:“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比试,倾城你以前来过,跟我介绍几个人呗!”
央倾城站在她的身边,还是往日的青色衣裙,听到萧婉歌这么说,便指着某个骑在棕马上把弄弓箭的男子,说道:“那个人我最熟悉了,他是我丁叔叔最喜欢的儿子丁远。”
萧婉歌顺着央倾城的手指看过去,丁远一身湛蓝色华服,骑在马上和旁边另一个男子说说笑笑。
“你唤丁成贵为叔叔?”萧婉歌突然问道。
央倾城有些疑惑了,为何徐御风这么问她,婉歌也这么问她?“是啊,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萧婉歌却是摇了摇头,“没什么。”
央倾城知道萧婉歌不愿意说,也只是抿了抿嘴,又继续看着那些男子纵马试弓。
萧婉歌看了一眼央倾城,在心底无奈地嘆了一口气。
果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倾城那么聪明的人,居然也会被这种表面现象给骗了。
“婉歌你觉得这一年的秋猎,谁会赢?”央倾城用手衬着木栏桿,笑着问道。
萧婉歌的目光在猎场上扫了个遍,然后猜测道:“我听说上一年便是那丁远赢得比赛,占了头筹,而这一次嘛……就不一定了。毕竟,这一次参加狩猎的公子们,一个比一个优秀。”
央倾城淡淡一笑,戏谑道:“我觉得那墨染珏也有可能,再怎么样,也要让你看看他的实力,嘿嘿。”
萧婉歌瞪了一眼央倾城,也调侃道:“那照你这么说,宸王是不是更有可能赢?”
央倾城的脸微微一红,不由嗔怪道:“婉歌你故意的!”
萧婉歌‘呵呵’一笑,“你不也是?”
其实对于墨染珏,萧婉歌觉得自己对他的情感,或许会比对宁天玺的还要深刻,至于为什么,这连她自己也都不知道了。只可惜她是才人,是皇帝的女人,即使是为了墨染珏好,她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我……”央倾城眨了眨眼睛,不说话了。
萧婉歌嗤笑道:“行啦!你看那些贵公子,高歌纵马,真是比我们女子自由多了。”
央倾城点点头,有些高兴,“就是,不过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们那样,自由自在的,与莫尧一起去环游整个大渝王朝!”
萧婉歌只是看着她,默默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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