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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我在另一座城市爱你 > 第四十二章 安逸喜欢的人

第四十二章 安逸喜欢的人(2 / 2)

“你们之前不是认识了吗?”

“之前?”安逸想起了那次节目救场,无奈地道:“那次啊,太过匆忙,接触不深。”

“哦,那我问问。”

有的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遇见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李同刚到食堂二楼买好了包子稀饭端在一边吃,齐珍打好早餐坐在了他对面。

“好久没见到你了,还好吧。”

刚坐好,齐珍率先问着,这丫头性格直爽,不扭捏,相处起来很愉快。

“是有好一阵子了,你呢,一切都还好吧?”

李同问着,看着面前的人,有神的眼睛,姣好的五官,美丽而不失清纯,绝对美女级别的,也怪不得安逸那人那么高的眼光都想要认识,真不知道以后会便宜哪家的小子。

“嗯,很好。”

两人吃了一会,还是齐珍再次打破安静的气氛:“李同,你知道我现在跟谁在一起了吗?”

“跟谁啊?”

李同漫不经心地问着,而齐珍也是藏不住话:“阿鑫啊,你还记得吧?”

“阿鑫?哪个阿鑫?”他抬起头,看着齐珍,很是疑惑地问道。

“就咱们初中那会,跟咱们一个班的。”

齐珍说着眉飞色舞,简直要雀跃着跳起来,而经过她这么一提醒,李同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个人,

个子不高,学习挺好,平时戴着一副眼镜,很是斯文,皮肤白凈,也是一枚小帅哥。

“是他啊!”李同恍然,啧啧称奇,“听奇妙的,你们。”

“哈哈,我也觉得挺奇妙的,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什么时候的事啊?”

“已经一周了。”

“这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没有便宜别的臭小子啊。”李同打趣着,顺便继续吃着桌子上的食物。

“哥,你说啥呢?”

齐珍说完,也是吃着手里的早餐,聊天吃饭两者不耽误,李同看着对面这姑娘,犹豫了下,还是问道:“那你跟他呢,是分了?”

齐珍的前男友,是李同他们之前班里的,是个混混,家里挺有钱的,听齐珍说过很多他们后来的事,只是很久,他们两个没这么坐下来聊过天了。

“他……有别人了,应该……也不需要我了。”

这话题,一扯开,有些沈重,李同真想抽自己两嘴巴子,没事干嘛提这个,他又不擅长哄女生:“对不起啊,那个,我……”

“我没事,已经过去了。”

“我们走吧。”齐珍说完,收拾好东西,起身走了。

李同跟了上去,两人边走边聊,他还是最后开了口:“对了,你认识安逸吧?”

“认识啊,之前说过几句话。”

“那你觉得他这人怎么样?”李同觉得自己这样简直逊毙了,可是,答应别人的事,硬着头皮也要完成。

“他啊,挺有趣的一个人。”齐珍说着,随后像是反应过来,捂着嘴,看着李同笑了起来:“你不会是打算把他介绍给我吧?”

李同一时没回过神,觉得十分尴尬,而齐珍是完全不在意的:“哥,别逗了,我有对象了,那其他人也就只会是其他人了。”

后面的话齐珍说的很严肃,这是一个女孩儿的爱情观,他有些汗颜:“我明白了。”

第二天的时候,安逸再次提起此事,李同淡淡地道:“别多想了,人家有男朋友了。”

“哦,是谁?”

“你自己去问吧。”

然后,安逸再很少跟李同说过话了,不知道后来怎样了,李同也没去过多了解。

我希望你能够幸福啊,只是一想到这幸福与我无关,又感觉很难过。

临近端午,高三年级的高考日期越来越近了,连带着李同他们这高二级学生也像是嗅到了硝烟弥漫的气味,变得紧张起来。

“李同,你这感冒还没好啊。”君牯凌从床铺伸出头,关切地问道。

“吃过药了。”

李同说话也懒洋洋的,不想说话,感觉多说一句都像是拼着自己的浑身气力。

“你这都几天了,去校医室那看看吧,实在不行还得打吊针呢!”

“太花钱了,就是一般的小感冒,宋宇不是说了吗,这种小感冒,最多一个星期,就没事了。”

君牯凌没应声,却是在地上用暖水瓶打了水,装在饮料瓶里,递给李同:“暖一下吧,也不知怎么,这几天竟然降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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