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我是他的粉丝,忠实听众!我早就想见他一面了,可没想到的是,我其实早就见过他了……”
“哎哟餵不得了,看来我得给你说道说道了。当年我们都是新闻系的,他小我两届,都是一个专业的嘛,认识也不奇怪。后来我们一起踢过几次球,慢慢就熟了,他人不错,长得好看,脾气也好,当时可是我们系的风云人物,一堆小姑娘跟在屁股后面跑。可不像某些人,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这一开口嘴里刷刷往外飞刀子。”大熊瞥了季蘅一眼,见对方没什么负面反应,这才挨近了宋宜家问道,“小宋啊,你跟他青梅竹马肯定特别了解他吧?”
“唔,应该……还行吧。”宋宜家掰着手指数了数,“我们认识16年了都,占了我人生中的三分之二时间。”
“那他是从小就这么讨人嫌吗?”
“老话不是说‘三岁看到老’吗?他从小就这样,说起来也挺表里如一的。念高中的时候,不是有那种四大校草之类的评选嘛,他没选上,我觉得就是因为他情商低的缘故。有一次,有个女生给他写了封情书,偷偷放在他的抽屉里,结果他居然当众把情书还了回去……”
一辈子没收过情书的大熊抑郁了。他幽怨地看着季蘅,而当事人坐在一边安静地下着虾滑,一脸无动于衷。
“哈哈,果然是这家伙的风格!对了,他以前也这么受欢迎吗?”李敏敏问。
“当然啦,你看他的脸就知道了。就因为他长得太好了,我吃了多少苦啊,他的朋友难当啊。”
“你还是先算算你得了多少好处吧。”
“嘿嘿你都知道哦,是有沾光啦,我吃了好多零食。”宋宜家夹起一块烤鸡翅,“不过倒霉也是真的。”
宋宜家放下筷子,用手掀起了刘海,额角有道很明显的疤:“就说这个吧,你还记得学校有个大姐大不?我高一的时候她念二年级,姓管的,我忘了她具体叫什么名字了,总之,她楞是说我跟你谈恋爱,带人堵我,说要教训我一顿,那我是那种任人捏扁搓圆的人吗?当然赶紧跑路啊。”
宋宜家手掌往桌上这么一拍,俨然一副说书的架势:“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猛虎不敌群狼啊,她们就这么一直追着我,可我是谁啊,全校3000米长跑第四名!”
“第四名就不用显摆了吧……”大熊插嘴道。
“咳,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嘛……总之呢,我在前面跑,她们在后面追,我慌不择路啊,就窜进一条小巷子里,我光顾着看后面的人有没有追上来,回头我就撞柱子上了,那柱子上好像还有个铁片,然后我就受伤了。其实那伤口也不算太大吧,可是当时那血一直流一直流,都滴下来了,糊了我半边脸。我琢磨着那画面一定非常惊悚,把那大姐大都给吓到了好像,从此再也没有找过我麻烦——所以我老说凡事都有好的一面嘛。“
季蘅认真地看着她额头上的伤痕,问:“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我哪里敢说实话啊,被我爸知道他肯定要拿着杀猪刀去学校找大姐大的麻烦,闹大了我还怎么在学校混?我就只好说不小心撞到的,得亏我受了伤,要不然肯定还要挨打。”
听完宋宜家的不幸遭遇,大熊开始脱起了衣服,在三人的合力制止下,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收手:“要我说你这个根本不算什么,我的故事才叫惊险刺激。那会儿还是大学的时候,我们一帮人踢完球,大家一起出去搓一顿,正好遇到混混打架,我这不是好奇么,就凑过去看,结果就被砍了一刀,当时还是其他人给我送医院去的呢。那么长的刀口能不留疤吗?那条疤足足有二十公分长,今天先算了,下次有机会再给你们看,可别说我吹牛啊。对了,那天何钰也在呢,我得找他给我做个见证。”
“行了行了,你就老实点待着吧,酒都没沾耍什么酒疯啊?”
“嗨你以为我是为了我自己啊?这不是小宋想见何钰吗?对吧,小宋?”
“嗯!”宋宜家重重地点头。
其实单论长相的话,何钰的五官并没有多出彩,在人群中也只得一个中等偏上的评价,距离季蘅更是遥远,只是他那干凈清淡的气质格外出尘,像是初夏池塘里的一枝白荷,又像是水墨画中的一抹山岚,自有一股举世皆浊而我独清的味道。
那天宋宜家到底也没能再见到何钰。大熊原本想过去打个招呼,没想到何钰有事提前离席了。
四人分道扬镳。大熊开车,顺路把李敏敏送了回去,宋宜家自然坐上了季蘅的车。
在回去的路上,宋宜家一颗少女心砰砰直跳:“我上次不是跟你说过吗,那天下雨,有个人撑伞送我去坐公交车,你还记得吧?”
“‘这一定是我的初恋’,对吧?”季蘅操控着方向盘,目不斜视。
“哈哈,你果然还记得!也对,你从以前开始就一直记性很好。我跟你讲,那个人就是何钰!是不是特别巧?我觉得这真是天意,说明我跟他很有缘分~”
“照这种推论的话,我想跟他有缘分的绝对不止你一个。”
宋宜家找不到话反驳,只好哼哼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