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曲子很快来到尾声。
其实这曲谱统共就一页纸, 能弹上两分钟,主要是因为陈寂把这首歌弹了四遍。
到第四遍的时候,盛初神色木然, 怀疑今晚做梦都是《小星星》的这四句调。
外头并不冷, 陈寂今天只穿了件白t和黑色长裤。弹完这首歌,他站起来, 装模作样地理了理衣领, 眉眼张扬肆意, 眼底亮晶晶的:“我厉害吧?这我当初练了两个小时呢。”
盛初:“……”
她实在不好意思说, 《小星星》都要练两个小时, 还好他趁早放弃了钢琴这项乐器, 不然他的钢琴老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想再带学生。
算了,还是不要打击少爷的自信心了。
她唇角小幅度弯了弯,难得捧场地写道:【不错。】
盛初顿了顿, 忽然有些好奇:【那你怎么不学了?这钢琴还挺贵的。】
“就不想学了呗。”陈寂去厨房倒了两杯水,给盛初那杯还冒着热气,不以为意道,“每天练指法,同一首曲子重覆弹几个小时, 多无聊, 我没那耐心。”
盛初接过水杯, 盯着杯口冒出的丝缕白雾,没来由一阵恍惚。
练习钢琴的确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 盛初也不是没起过放弃的念头。
印象里, 那是她小学毕业, 准备上六年级的时候。
考取钢琴十级需要练习莫什科夫斯基钢琴练习曲, 这首曲子节奏很快, 对手指灵活程度要求很高,再加上她刚考完小学毕业考试,第一次拥有没有作业的暑假,自由的小鸟迫切想要跳出牢笼。
熟悉的朋友要不就是和家人出去旅游,要不就在打游戏,而她只能坐在钢琴前练习,甚至,
这首歌练完还不够,她还得准备比赛曲目。
每一次失误,每一次没跟上节奏,都会让她心生烦躁。
那个人实在是太了解她了,她明明只发呆了一分钟,她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
“初妹。”她温声笑起来,帮她合上琴盖,“今天就别练了吧,我带你出去玩,爸妈那里我来帮你解释。”
她们打车去附近的电玩城。
车上,盛初唇瓣不停张合,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转头:“姐,你练小提琴就不会觉得烦吗?”
“会啊。”那个人毫不犹豫承认,“这可太正常了好吗?我和你赌一杯奶茶,帕格尼尼肯定也有过再也不想碰小提琴的念头,这不妨碍他成为世界着名的小提琴演奏家。”
“……”
盛初莫名无语:“帕格尼尼都去世多少年了,你现在和我赌有什么用。”
“对啊。”
那个人笑嘻嘻的:“所以你想喝哪个牌子的奶茶?”
两人在电玩城疯玩一通后,顺便去旁边的餐厅吃了顿烤肉,最后人手捧着杯奶茶,在江边大街上闲逛。
那时候西城发展得远没有现在好,还没有成为如今的钢铁王国,也没有这么多规矩,街边充满着生活气息。
各式小吃摊贩的吆喝声,流浪歌手的深情婉转的声线,汽车喇叭的轰鸣声,混着周遭喧嚣人声,勾勒出平凡的人间烟火。
她们恰好路过一个流浪乐队,乐队设备很简陋,只有一个木吉他,一把破旧的小提琴,和电子琴,前面的铁盒子里也只有寥寥几枚硬币。
乐队由三个男生组成,年纪看起来都不大,应该和那个人差不多,都是高中刚毕业。
那个人眼神一亮,凑上前,往纸盒里放了张红色纸币,又和那个拿着吉他的,看起来像是主唱的男生说了几句话,那个男生点点头,把手里的木吉他递给她,电子琴前的男生也跟着站起来。
“初妹!”她把奶茶放在地上,原地蹦了两下,兴奋地朝着盛初招手,“我们来合奏吧。”
在此之前,盛初从来不知道她还会吉他。
她小提琴拉得很好,年纪轻轻就斩获许多大奖,她就下意识地以为她只会小提琴。
“你听过一句话吗?”她哈哈大笑,“我要悄悄成长,然后惊艷所有人。要是你提前知道我会吉他,不就没有现在这种惊喜感了嘛!?”
盛初有被无语到,没再接话。
她们合奏的是五月天的《温柔》。
她确实没有说谎,也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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