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只需要两个小时的路程,他们两个人轮流着开车,整整赶了一夜的路,直到第二天的黎明才到了那个小镇。
一直到现在,慕容瑾算是两天都没有睡觉了,他整个人看起来狼狈极了,长时间不睡觉,造成了他的皮肤粗糙,暗沈,整个眼睛都是赤红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身上已经有了异味。
但是他什么也顾不上了,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在宋十一起床之前,到达她的身边。
他从中国飞了这么远,又赶了这么久的车,就是为了跟她见一面,现在人就在眼前了,他没理由再一次的话过。
就算是他的仪容再不干凈又如何,再狼狈又如何。
如果他连这点儿勇气都没有,只是这个样子就不敢出现在宋十一的面前的话,那么他们当初就不会结婚。
哪一部电视剧里,曾有过这样的一个话面。
男孩子有一天在凌晨问女孩子,我们结婚好不好,因为我们之间已经有了最亲密的关系,所以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让法律来见证我们的永恒。
本以来水到渠成,女孩子一定会同意的,但是她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笑笑,说,不。
我们不能在一起,因为我还不能够习惯在你的面前刷牙。
多少不可思议的一个借口,多么荒唐,而又讽刺的一个借口。
正如慕容瑾此时的模样。
他在她的印象里,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帅气硬郎的,好像全世界都可以被他踩在自己的脚下,但是现在,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好骯臟,好难看。
“多谢了啊,先生下次有这种美差也叫我啊。”司机走之前,硬是往慕容瑾的手里塞了一张名片。
此时正值清晨的小镇,好像都还是没有睡醒的样子,全部都笼罩在迷蒙的雾气中,看起来就像是仙境一般。
而慕容瑾则是踏着沈重的脚步,一步一步朝着那座古堡靠近,对于他来说,见到宋十一已经成为了他坚持三天两夜不睡觉的唯一理由了。
昨天晚上,他开了一半的车,司机开了一半的车,虽然他早已困到想要立即躺下就睡,可是他也明白,只要他睡着了,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什么。
生命没有什么好值得珍惜的,因为他最爱的人不在他的身边,他再珍惜又有什么用,只是现在,他每走一步都觉得自己的心颤抖了一下,好像是全部的力量都用来走路了,而他却什么都不会。
“先生……夫人,起……很好。”
“嗯,早就……一直都在呢……是。”
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了佣人的声音,听起来都是特别年轻明快的声音,慕容瑾三步并作两步的朝着发声的地方而去。
其实说这是一个镇,更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山城,在法国的南部,有很多这样的小地方,他们一生都会待在这里,足不出户,自给自足。
这里有上帝踢给他们生活用的东西,比如茶叶,葡萄酒,还有自家种植的水果,这些事情都是慕容瑾在来的飞机上看到的,那里面正好有法国南部的笼统介绍,他便翻看了两眼。
“天啊,这,这是谁呀?”这时,一个女仆发现了他,一时没有忍住居然惊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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