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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荣宠记 > 第27章 过寿 (1)

第27章 过寿 (1)(4 / 6)

众人的反应庄明宪早就料到了,她并不紧张局促,反而不急不躁:“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此花此叶长相映,翠减红衰愁杀人。”(註释一)

室内一片沈静,落针可闻。

过了好一会,屏风那边才传来讚不绝口的叫好声:“好诗,宪妹妹这首诗立意新颖,不落俗套,”

“我还以为女孩子做不出好诗,不想宪妹妹竟别具匠心,把我们男儿都比下去了。”

“是啊!与之前的荷花诗都不一样,诗中表达的情感耐人寻味,让人回味悠长。”

这个声音温润又带着几分欢喜,庄明宪认得,这是叶茂的声音。

他道:“我觉得这首诗是第一,你们觉得呢?”

庄杰不服气道:“这还没做完呢,你怎么就知道这是第一了?别的妹妹还没有作诗呢?”

有人立马反驳:“这还比什么呀,根本就没有悬念了,宪妹妹这诗乃今天当之无愧的诗魁了。”

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朝外蹦,实在是因为庄明宪这首诗太惊艷了,让他们太震撼了。而作出这首好诗的人不是别人,不是之前一直比他们厉害的傅文,是庄家人,是他们的妹妹,多有面子啊。

庄明宪淡定地坐回原位,叶茜眼里能喷出火来。

今天本该她大出风头的,她的诗早就准备好了,特意请人润色过,非常好。

可没想到庄明宪做出来的这首诗比她准备的那首还要好。

庄明宪应该是出丑被嘲讽的那一个,可她却抢了她的机会,出尽了风头,让她连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有庄明宪那首诗在前,她就是再做诗,也不过是落入俗套罢了。

这个贱婢!该死!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手心,强迫自己忍着,一定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庄明宪看着叶茜,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怜手下败将的笑容。

叶茜脸色更难看了,甚至微微有些发抖。

庄明宪只觉通身上下都格外舒爽。

若是长房准备的是其他的花,她今天就是不出丑,也仅仅能表现一般。

可偏偏竟然是荷花。

傅文最喜欢荷花,他做了不少荷花诗。

这一首就是傅文二十岁那年高中探花之后所做,皇帝大加讚赏,在京中流传度很广。

可以说,这是傅文做的荷花诗中最好的一首。

除非叶茜能搬出状元郎来,否则,她今天必败无疑。

叶茜真是太不走运了!

庄明宪暗笑道,这大抵就是重生的好处之一吧。

“明宪作了这么好的诗,我是不敢献丑了。”庄明姿站起来,柔柔一笑:“茜姐儿还要作吗?”

叶茜心头一惊。

她的才华已经不如庄明宪了,难道在接人待物方面还要被庄明姿比下去吗?

不,绝不行!

她挤出一个笑容,洒脱道:“不作了,不作了,本来作诗就不是我的强项。”

她们不作了,四房六房的那两个女孩子,就更不会作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把宪表妹的诗滕一遍吧。”叶茂朗声说道:“看看剩下的那一盆荷花,花落谁家。”

别人想不想要他不知道,至少他是很想要的。

两盆荷花,他跟宪表妹一人一盆,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

叶茂心头热热的。

几人就都低下头写起字来。

有人故意问傅文:“时文,你怎么一直不说话?咱们这里头,就数你文采最好,吟诗作赋不再话下,你也最喜荷花,不知这首诗比你的水平如何?”

傅文非常震惊。

他没有想到庄明宪竟然能做出这样出类拔萃,文采斐然的荷花诗。

他最爱荷花遗世独立的姿态,为此做了不少诗,从没有哪一首能跟庄明宪这一首匹敌。

最奇怪的是,当庄明宪吟咏出这首诗之后,他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豁然开朗的感觉,好像这首诗是他作的一样,好像这首诗抒发了他心中所想一样。

除了诗震惊他,庄明宪的声音也令他诧异。

她念诗的声音,跟那个为他捂伤口、喊小厮、不停安慰他的声音几乎一样。

那一瞬间,他以为时间倒转,他又回到了受伤那天。

他痛苦害怕地蜷缩在地上,她一声一声地安慰他。

娇软清糯的声音,带着丝丝的甜,就像他吃过的槐花蜜糖,带着春天的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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