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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秦歌一曲 > 第27章 姓有出

第27章 姓有出(2 / 3)

我是谁答应了公孙鞅。

公孙鞅比我是谁还没有办法,他失去了老公叔就等于是完了,在魏国的仕途就完了。

在大魏王的眼里,公孙鞅虽然向他谏言去侯称王,但对于魏王来说只是水到渠成,你谏言他照作了,你不谏言,他迟早也是一样要做的。所以,公孙鞅只是一个宠臣。

大魏王觉得自己还是有点眼力劲的,重用有才能的人,他做到了,他用了庞涓与公叔老头,虽然老公叔挤走了吴起,但吴起才能是有,可同样的,脾气也大,连魏武侯都能大骂,大魏王能容么?

于是,谏言有功的公孙鞅就呆在了公叔府继续当小小的中庶子,虽然官小职微,但古代时的官制有点不一样的,比如说中庶子,公孙鞅的这个中庶子可是丞相府里的中庶子,要知道,宰相门前五品官,宰相府里的中庶子多大?至少不下于二品大员了,很多国事政令都有公孙鞅的影子。

而现在,公叔痤给抓了,也意味着,如果老头倒臺了,那一切也就完了,中庶子只是中庶子,不会再是宰相府里的中庶子了,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公孙鞅将会失去任何在魏国伸展的机会。

可是,做惯了大国官员,手掌了足够实权的公孙鞅,还能平心静气的当一个普通人么?

显然不能。或者说,公孙鞅可以到其它国家发展,但这更是不行。因为公孙鞅对其它国都有足够的了解,这种了解使公孙鞅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比如说楚国,楚是大国,除了魏之外,就是齐楚,但楚国国内老公族众多,权臣旁立,谁会给公孙鞅立足的机会?只看吴起的下场就可明白一二,那例子太明显不过了。当时的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丞相),立志变法图强。吴起以铁腕强力变革楚国落后愚昧的旧制,却几乎将自己弄成了孤家寡人。楚悼王一死,吴起立遭惨杀,楚国就成了一个“三分新七分旧”的奇特战国,始终是萎靡不振难有作为。

而齐国,齐国立稷下学宫,引天下名士,可深知于此的公孙鞅知道,齐国虽有稷下学宫,但那些名士一个个如老狗一样给养着,而齐王却是不以之为官。

公孙鞅一个外来户,还是欺负了齐国狠的魏人,怎么可能会在齐国有伸展?他着法说三篇,却也一样无法吸引别人的目光,上有李悝的《法经》,别人做的再好也是不行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公孙鞅觉得魏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高峰,想要再有突破,非他不行,但奈何,魏国上下都沈醉在魏国强大的基础上,不能自拔,所以公孙鞅一个小小卫国士子,实不足以论道。

为此,公孙鞅求上了我是谁,可以说,对比起来,公叔痤对公孙鞅的作用远远大于我是谁,因为公叔痤不会重用我是谁,但公叔痤是知道公孙鞅的本事的。以我是谁的本事,说不定真的可以救回公叔痤,对公孙鞅来说,可比之一份保险。

本来么,我是谁都是要走,走哪儿不是走,帮一个顺手的忙,不过小事耳。

在公孙鞅的头前领路下,我是谁和公孙鞅走了两步。

两人方自要行,从中军大帐中又钻出了一个人,那人小跑两步,直直的过来。

竟然是一个小越女。我是谁记得这个小越女,她的身子明显比另一个要瘦小一点。

看上去,是她的小,大约十三左右的岁数,正是家姬的黄金年岁。

“主人可是要走?”小家姬望向我是谁,她还记得我是谁是她的主人。

我是谁看了她一眼,女孩细白美嫩,当真是一个不错的小美人。纯天然。

“怎么不在里面呆着,一会儿这位大人会照顾你们的,我还有事,不能把你们带在身边。”

“奴学过剑术(那是剑舞,越女善剑舞,不会也会给人逼着学,会剑舞的越女就是比不会剑舞的越女值钱,这一点和穿鞋子的剑客就是比那些没鞋子的剑客要让人信服的原因一样。)……奴可以跟着主人……”小越女很固执。

我是谁看着她,轻轻道:“你怕我回不来了?”

小越女看着我是谁,又看了一边的公孙鞅:“奴……奴……奴只是不想再给人卖来卖去了……奴本来是越王送给楚王的礼物,后给山贼抢了,然后转手卖给齐国大商,后齐商把我们卖给齐国田广,田广使魏,就又将我带到了魏国,献给了公子卬……”

我是谁笑了:“你怕我将你送人?”

“奴所呆之地当好,但再好非为奴之家,奴是再也回不了家了,奴也没想着回家,在这个世道,奴只是想有着自己独一的主人……”小越女说着,向我是谁弯腰:“若主人不愿带上奴,请一剑杀了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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