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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2 / 3)

这十年里衣服从来没有一件没有破洞的,从来没有一件是干凈的,也从来没有一件是合身的,也从来没有让她挑选的余地。

十年的艰苦末世生活,早让她把以前的那些丢的干干凈凈,生活里只有赚不完的食物,新世界出现后,生活里变成了赚不完的铜币,衣服是个奢侈品。

新世界出现,到现在的初具规模,都是才稳定不久而已,衣服并不是统治者註重的地方,而现在紧俏的衣服成了地位的象征。

穿的越干凈,越合身,质量越好,便代表着你的身份多尊贵。

因为衣服太贵,没有多少人能有钱买一件又干凈又合身,质量又好的衣服,就算是异能者,能买到干凈没有破洞的衣服也算是有本事了。

而袁明雪身上穿的衣服是件黑色的短背心,肚子右边一块大洞很是醒目,裤子也是别人不要的短裤,破洞更是多,连屁股上也有一个,要不是她穿的内裤是自己用蛇皮制成的,估计别人会特别註意她的屁股。

她的脚上是一双白球鞋,只是上面污垢太多,不管怎么洗也洗不掉,她身上唯一干凈的就只有那头飘逸的及腰长发,和白凈的脸了。

而一样站在一边四处张望,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的念念,比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件白色体恤,松松垮垮的,看着有点大,虽然有两个布丁,但还算干凈,裤子是条藏青色的短裤,也是松松垮垮。

鞋子倒是双干凈的蓝色运动鞋,这双鞋是袁明雪前段时间给他买的,以前那双因为小的实在不能再穿了,不过那双鞋她也没浪费,直接转手卖给平民区里另一个人家,足足也有30晶币。

不过新买的那双运动鞋,也用了100晶币才拿下来。

为了节约晶币,念念的衣服都是买的特大的,能挂的住就行,这样随着念念身体增长,也不用再花晶币买。

这样的衣服有两套,袁明雪自己却只有一套衣服,洗好澡就穿上自制的蛇皮睡衣,早晨衣服干了就换上,所以,她每天都穿着一样的衣服。

很多人都和她一样,有衣服换着穿的,手里都有点小钱,不过这不包括袁明雪。

袁明雪以前也是有很多衣服的,但是新世界成立之后,那些衣服就显得咋眼了,刚开始两年还好,随着时间的流逝,贵族与平民的界限越来越大,衣服成了贵重物品,很多平民都把自己的衣服卖了换可以生存的晶币,导致一种现象,平民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如果一个平民穿的衣服太过光鲜,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为了不让人註意到她们母子,那些衣服都被她给卖了,又因为秩序稳定,人渐渐的出来活动,都集中在了一起,干什么事情都不方便了,甚至袁明雪的异能是彻底不能再用,生活也过的越来越差,为了生存,她甚至偶尔要去希望森林里绑架异能者来拍卖,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她的行踪,不让空气中残留空气异能的波动,她还必须选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下手,常常因为这个要在希望森林里呆上好几天。

牵着念念的手紧了紧,突然的繁华,让袁明雪有些不知所措,感觉自己像是又回到了以前一般。

虽然知道自己其实不比他们差。

但是当看见路过的行人向她瞟来鄙视嫌弃的目光时,还是让她有点不自在。

另外两个被念念控制的男人早就让他封印了记忆放了,又怕那两人的身份容易让人查到,更是伪造了他们的记忆,在他们的记忆里,念念和袁明雪在一处希望森林下了车,就不见了,而他们两人则是去了别的地方谈生意。

完全抹去了一切痕迹。

只要他们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小心一点,不动用异能,就不会被人发现,而且,袁明雪的腿需要治疗,这也是她愿意冒险留下来的原因,在金都肯定有接骨师。

就算她想走,也不行,因为念念死活不离开金都,说必须先治好她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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