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的宋金莉状态很不错,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医生也连连夸讚她恢覆得比理想状态还要好。
岳城守在床前照顾了一周,得到这样的结论,整个人的精神才算松弛了下来。
江鸣鹤晚上下了班来看他,给他带了市里最有名的餐厅打包的饭菜,琳琅满目地摆了一大桌:“哥,你好好吃一顿,等阿姨出院了,咱们再去酒楼庆祝。”
这些天岳城吃什么都没滋味,吃饭不过是对付一两口,人肉眼可见地瘦了不少,脸上也胡子拉碴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他看着那大大小小十多个盘子,确实也有些馋了,眼冒精光,忍不住吞了吞口水:“下次别买这么多,浪费钱。”
“全吃了就不浪费。”江鸣鹤把米饭推到他面前,“你多吃点,少于三碗饭我就去跟阿姨告状!”
岳城无奈地轻轻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就会拿捏我是吧?!”
这些日子江鸣鹤往这儿跑得勤,没事儿的时候就去病床边陪宋金莉说话解闷儿,要是集团里的人见了,非得惊恐地觉得江总人设崩塌不可。但在宋金莉面前,江鸣鹤没什么可端着的,表现得像个乖巧的小孩,现在娘仨处得特别好,就像真正的一家人。
既然母亲对弟弟没有意见,岳城也乐见其成,希望能让他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可能心态上就不会那么执拗,放弃一些不该妄执的想法。
江鸣鹤考虑的则是现在多讨好讨好宋金莉,也好在将来事情败露的时候多打一把感情牌——尽管不见得有用,毕竟他现在连他哥都还没攻略下来,但未雨绸缪总是没错的。
他这么做也不都是出于功利心,他对宋金莉的确是充满好感的,从未有一个女性长辈让他这么愿意亲近,并且在情感上对他予以回应。
尽管当年宋金莉把他“拐”走了几天,但那几天的确给他的童年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印象,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小鸣鹤甚至一直在期待那个阿姨再来接他出去玩,就这么盼了大概有半年多,他才没忍住,怯生生地问父亲:“阿姨什么时候才来带我去动物园啊?上次她答应我的。”
在江裕弄明白他说的是什么阿姨之后,毫不犹豫地撕碎了他的幻想,冷笑着告诉他那个是人贩子,如果再出现的话,会把他拐跑卖到山里给别人当儿子,从此只能劈柴挑粪做苦力活,晚上睡在爬满跳蚤的床上,夏天被咬一身包,冬天冻成冰棍。
小鸣鹤被父亲生动形象的描述吓着了,晚上做了噩梦,连着发了好几天的烧,从此就再也不提想见那位阿姨的事了,也渐渐学会对一切来自于父母的温情不再抱什么期望。
倒是最近几天,他感受到了来自家庭的温暖,哪怕那“家庭”并不属于他自己。
但他成竹在胸,早晚有一天,这个家会是自己的。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怕浪费,岳城努力干饭,不仅吃了三大碗米饭,等江鸣鹤吃完,还把主要的热菜都打扫干凈了。江鸣鹤恶作剧地去摸他的胃,发觉那里鼓得非常明显,哈哈大笑起来,说怕他长赘肉,拉着他去楼下散步。
这倒是有意为之的,因为他有事要跟对方说。
八月末的晚间已经吹起了小凉风,两人走在医院的花园里,步履缓慢地晒着月色,气氛十分怡人。
“哥,江裕已经在另一家私立医院住了半个多月,估计很快就要叫你过去住,做术前调理。”江鸣鹤偏头看着岳城,没有卖关子,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我已经另找了肝源,偷偷拿去让江裕的主治医生做了配型,确认可以捐赠。我不想让你为他挨这一刀,捐赠人也明白所有的情况,十万元的价格他很满意,我也会负责他所有的医药费。”
说心里话,岳城确实没那么想捐肝给江裕,但……
“已经答应了他的事,怎么好反悔?再说合约都签了。”老实人只知道做人要讲信用,没想到还可以这么做。
江鸣鹤身为丰耀集团的少东家,看起来好像很没有契约精神:“不让江裕知道不就行了,反正到时候他全麻躺在手术臺上,只要医生跟我们配合,谁会註意到推进去的另一个是不是你?这么做没有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简直是三赢!”
想了想,他又补充道:“而且只搞定主刀医生就行了,捐赠者是自愿的,他急着用钱,会配合的。你放心,我手里有那主刀的短处,他不会说漏嘴的。”
以利益做牵制显然不行,不然对方只会用这件事无限度地索取利益,要让一个人守口如瓶,还得靠把柄。
“可我觉得还是不妥,这是违法的吧?江裕作为受赠人,应该享有知情权。”岳城停下脚步,认真地看着江鸣鹤,“小鹤,不要做违法的事。既然我已经答应了,就该信守约定。”
江鸣鹤:“……”
岳城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放心吧,以我这体格,捐一点肝不算什么,很快就能恢覆。”
“可是阿姨还不知道吧?”江鸣鹤敏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她不可能接受你给江裕捐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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