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寻风眨眨眼:“我有註意不让你发现。”
“……这不是重点,”吴忧拍拍他的脑瓜子:“你不能老跟着我,得有自己的生活。就像我也有我的生活一样。”
季寻风用手捏着发酸的眼角,轻声道:“我可以尽量不打扰你,但别赶我太远行吗?我的生活只有你。”
他这副样子弄得吴忧也不忍心说重话。
低头写了会儿东西,他还是没忍住问:“我一辈子不回头看你,你就搁后边看一辈子吗?”
“嗯,看一辈子。”
“那要是……要是我喜欢上别的什么人呢?”
季寻风面色平静的合上书,牵起他的手置于唇前,落下一吻,真诚的回答:“九岁时我曾告诉过你,一生只打算喜欢一个人。这份喜欢并不会因为他是否选择我而改变,他接受我也好,不接受也罢,我会一直喜欢下去。”
带着嫉妒与不甘,在离他不远也不近的地方,孤独的生活下去,直到死亡。
这是种病态到会为心爱之人带来压力的喜欢。
可季寻风真的做不到放下。
吴忧于他是天亮前的启明星,隐喻死亡,又象征覆活。
没有启明星,太阳依旧会升起,黑夜带来的孤独却再也不会散去。
见不到吴忧的痛苦,远甚看着他属于别人。
只要吴忧过得很好很开心,哪怕最终站在身边的人不是他季寻风,他也甘之如饴。
若小王子找到了决定守护终身的玫瑰,那他就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好了。
可以遮风挡雨,小王子累的时候,还能让他靠一靠。
如果他需要。
吴忧抱住他,骂道:“你白痴啊?”
季寻风不反驳,只是回拥着人,抱得更紧。
“你是不是想让我愧疚?”吴忧将他睡衣的领子扯的很开,照着肩膀就是一口。
直到尝到咸腥的铁銹味才松开,抹去唇瓣上的血渍,恶狠狠的瞪着他:“没门,我才不要被谁捆住。”
“嗯,”季寻风将放在床头的半杯水递过去:“漱漱口。”
吴忧气嘟嘟的漱口,然后对着他肩膀上的伤口发呆。
情绪上来的时候,觉得干脆咬死这傻逼算了,结果咬完就开始后悔。
季寻风脑袋里装的是浆糊吗?
不知道推开他啊!
吴忧问:“疼么?”
“好疼,”男人把伤口送到他嘴前:“要小王子帮我舔舔。”
“疼死你最好。”嘴上说着狠话,实际吴忧还是给他把血迹舔干凈了。
看他伸出粉嫩的小舌,季寻风眼神微暗。
他捉着吴忧的手往被窝里探,覆上一火热物件,哑声说:“含着睡,好吗?”
吴忧亮牙,朝刚刚凝固的伤处又是一口,咬的鲜血哗哗直流,他面含霜色道:“要决赛了,种、马。”
接下来每天都得练舞练到力竭,夜里还要被大狗骑,要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