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又在那盒去疤的药膏盒子上写了个三和四:“三次四次都行,吃药期间忌海鲜,发物,辛辣刺激。”
海鲜还好他们吃得少,发物他也大概知道,辛辣刺激陆笙本来就不吃。
颜欢又仔细把每盒药上医生写的字都看了一遍,才一样一样放进塑料袋里:“绷带缠三天就行吗?要是还没结痂怎么办?能不能碰水?”
医生看了他一眼,笑了:“看不出来小伙子还挺细心,你们关系应该很好吧。”
颜欢这才发现,自己一直问东问西的,陆笙这个受伤人本人却一句话都没说,他尴尬地笑了两声扫了一眼陆笙,就发现他靠在椅子上,微微歪着头,目光一直都在他身上,姿态随意中甚至带着一些享受。
诊室冷白的灯光将一切都照得极为清楚,那双眼里的温柔都清晰可见。
“三天就够了,只要炎癥消下去就影响不大,但是还是尽量不要碰水,特别是前三天……”
颜欢慌张地转开眼,将桌上的药一股脑都扫到袋子里,医生在说什么也没什么心思听了,胡乱地点头答应。
两人出医院时天都已经黑了,颜欢像是烫手山芋一样把塑料袋递给他:“医生说的都听到了吧,回去记得吃药就行。”
陆笙用左手接过了药掂了掂:“没想到这点小伤还要开这么多药。”
颜欢本来想直接就走掉的,但一提到伤,他又不能动步子了,只能说服自己,伤是他弄的,他要负责,还有六天而已,他不能欠他的,自嘲道:“可能我有毒吧。”
两人进了学校,朝宿舍走去,正好路过一段没什么人小路,左边是围墻,右边是一片低矮的小树林,昏黄的路灯沿着小路慢慢前向延伸,两人并排着,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要是真留疤的话,会不会像一个特别的纹身?”
提到这个颜欢就更气了,他不过是咬了他一口,怎么就会留疤呢?弄得好像他故意要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一样。
越想越气,颜欢停下脚步,带着怒火转过头,直接撸起右手的袖子把自己的胳膊伸到陆笙面前:“是我不对,不应该咬你,我让你咬回来总行了吧。”
他的胳膊正好横在他胸前,陆笙也不得不停下了脚步,看着他又怒又倔的样子,他的目光缓缓看向了男生干凈洁白的小臂:“咬回来?”
颜欢不而烦地道:“对对对,你咬,想怎么咬怎么咬,但是咬完了之后,这事儿就翻篇儿了,咱们就两清,以后谁都不能提了!”
陆笙没说话,还真伸出左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头也微微低了下去,贴近了他的手腕。
靠!他不过随口一说,还真咬?!
但是话都说出去了,颜欢只能咬牙撇开头,一脸壮烈地等着疼痛降临。
手腕处有动脉,皮肤薄,格外敏感,被夜风吹得发凉,所以温热的呼吸轻缓靠近时非常明显,像是羽毛轻拂在皮肤上,有点痒,紧接着,干燥柔软的两片贴了上来,小心到带着虔诚的意味,才一接触到皮肝,酥痒的感觉就顺着被碰到的地方迅速扩散,让颜欢都轻微地抖了一下,睁大了眼。
这tm是咬?
颜欢刚要抽回胳膊,就感觉到柔软的嘴唇张开,然后下压,坚硬的牙齿便咬住了他的皮肤,或者说,叼住了一小块皮肉,然后磨了磨。
他没真的用力,所以不疼,但却像是碰到了细小的电流,酥麻的感觉却顺着手臂直窜入头顶,颜欢感觉自己头皮都要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