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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 第102章 血族 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

第102章 血族 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2 / 2)

只是湛书君不曾想到,家族文献记载中的性情古怪,是这个古怪法。身为血族,却患有厌食癥,因而贪得无厌,要奴仆为她挑选一批又一批的血奴,挑剔任性、不知餍足。

湛书君垂眸,看着自己的指尖,臟?作为一个以血为生的怪物,却要嫌他臟吗。

管家蜷缩起了手指,收敛起了眉宇间那一丝不悦与遗憾:“主人,新来的血仆不懂规矩,身子骯臟,我还需要将他们调.教好,才能够献给您。”

水雾慵懒地抬起眼睑,柔媚又无情的乌眸落在湛书君的身上,眼中装着他,又没有他:“现在就将人洗干凈带过来,我饿了。”

湛书君的血液尝起来就像是米饭的味道,没滋没味,十分寡淡。水雾本来就对喝人血有抗拒心理,不是饿极了,她便不想碰他。

她支起手臂,睡衣细细的肩带滑落下来,露出了一截精致的锁骨,斜斜地倚靠在床榻上。比起一般的血族,女子的肤色虽然也很白皙,却并不是那种犹如尸体一般的惨白,而是一种仿若瓷器、玉石似的莹白,像是某个国家千娇百宠的公主,而并非心臟已经无法跳动的吸血鬼。

湛书君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帮他的女主人将肩带重新整理好,低下头:“是。”

———————————

新的血仆们被带入了浴池之内,足有几十平方米的池子中洒满了花瓣,雾气氤氲,空气中弥漫着浅淡的香气

旁边穿着廉价布料、手脚生出冻疮、身上沾满灰尘污渍的奴隶在此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古堡的女主人似乎十分慷慨,允许他们使用香料与蔷薇花洗干凈身子,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过是对食材提前进行腌制,避免血液的味道不合口,令女公爵厌恶。

骄奢yin欲、自私冷血。

洗干凈了的奴隶排排站在一起,他们的脚踝上都戴着铁制的脚铐,几乎要把肌肤磨出血来,浸了水进去,微微动一下便会产生尖锐的疼意。

管家走了进来,男子的视线冰冷,像是在挑挑拣拣着一块合格的猪肉,他的神情中带着几分厌倦与嫌恶之色,眸色沈沈,仿若蒙了一层雾气。

血仆们沈默着,湛书君在迟疑了片刻后,眼眸落在其中一位黑发碧瞳,模样较好的男子身上。

“你,和我来。”湛书君语气冷硬,简短地说道。

血仆还算安分听话,乖乖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没有提多余的令人烦躁的问题。

湛书君其实有些分不清自己的情绪,在来到这座古堡之前,他对这位血族女公爵自然不会存在什么好印象。千年的时间足以令一个家族彻底忘却了曾经奴仆的身份,若是女公爵不曾苏醒,湛书君便仍旧是家族中继承家业、受人尊敬的长子,而不必卑躬屈膝地来到这里,伺候一个随时都能够撕扯开他脖颈吸血的血族。

湛书君很清楚自己正在助纣为虐,走廊中,他回过神,还是对身后的血仆嘱托道,让他在女主人的面前保持安静,乖顺一点,听从主人的命令,不要反抗与挣扎。

他是在关心着这名可怜血仆的性命,还是在忧心女公爵不能愉悦地进食?

房门被推开,湛书君站在门口,令血仆走入了房间。

幽冷的香气逐渐逸散开,奴仆低着头,最先看到的是圆润洁白的脚趾,踩在绒毛地毯上,泛着浅浅的粉。

女子的脚步声很轻,血族没有呼吸,直到她走到他的身前,冰凉的指尖挑起他的下颌,血仆的喉结才缓缓动了动,抬眸看向这个在传言之中喜爱用处女处男的血液洗澡、以此永葆青春的老妖婆。

男子的神情楞住了,他穿着血仆被统一分发的干凈衣服,不曾穿戴任何装饰物,身上却没有奴仆身上的畏缩与穷酸感,反而像是清水出芙蓉、唇红齿白的一个小白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忍辱负重、深入魔窟、委曲求全,可郗镜未曾想到,这个吸血的恶魔,竟然长了这样一张……勾魂摄魄、蛊惑人心的容颜。

郗镜这一刻甚至有些怀疑,眼前的人真的是传闻里的血族女公爵,而不是一只画皮妖吗。

郗镜屏住了呼吸,在心中暗暗升起警惕与戒备,反覆告诫自己,不可被这一张美艶的面皮欺骗,才渐渐平覆了心跳的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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