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在现场找到于胜利实施偷盗的物证,但考虑到证人和死者的关系,警方认为证词还是非常可信的。
“自行车厂成品仓库内的不锈钢管,堆放不牢固,意外出现垮塌,这也是造成于胜利死亡的主要原因……”
这就是在找平衡了。
就算于保忠的证词被采信,可毕竟于胜利已经死了,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警方也需要运用一下平衡术。
别说现在了,就算是放在以后,法制逐渐健全的年代,国内的警方办案也是如此。
正所谓法理无外乎人情。
于家的宝贝疙瘩命都没了,要是认定自行车厂一点儿责任都没有,情理上实在说过不去。
对此,李天明也早有心理准备。
上一世,网上报道过的这类事件多了去了。
没装修好的房子,老头儿偷摸进去收拾人家的纸盒子,结果没留神从二楼掉下来摔死了,家属还哭天抢地的要索赔一百万呢。
还有那个带着儿子在国道上骑行锻炼身体的,儿子在没有任何外部接触的情况下摔倒,被途径的大货车碾压致死,却把责任推到大货车司机的身上。
现在其实也一样,于胜利跑到仓库里偷东西,被钢管砸死,现在却要追究自行车厂物料监管不严。
“同时,大柳镇农民建筑队也负有连带责任……”
李光强此刻也在现场,听到这话,那表情比吞了苍蝇都腻歪。
于胜利又不是死在工作时间,当时已经收工了,别的工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