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殷红,钟爱华就惊为天人。
这个女孩太漂亮了,漂亮的像是不存在于这个世间。
以至于钟爱华根本不敢接近她,对方投来的一个眼神,就让钟爱华像是一个犯错的小学生,不敢直视,灰溜溜的跑掉了,连给母亲的生日礼物也没买。
回到家后,钟爱华魂不守舍,始终惦记着这个女孩。
她那张不可方物的面容,即使最漂亮的电影明星也比不上。
第二天下午,钟爱华鼓足勇气,再去百货商场,但依旧不敢接近她。
原本的一腔热血,见到殷红那一刻,马上就退缩了。
他本来要打退堂鼓,想着就那么远远看一眼,就把她忘了。
但殷红却主动接近了自己,问他昨天是不是来过?需不需要买什么东西?
此时再想,钟爱华觉得自己做了这一辈子最明智的决定,人要有面对死亡的勇气,同时也要有表达爱意的勇气。
面对出水芙蓉般的女孩,他点头:“是,我想买一支口红。”
“送给爱人?”对方甜甜一笑。
“不是,送给我母亲。”
“你真孝顺。”对方很意外地看了看他。
丹南县是一个穷县,再加上下岗潮的影响,有些家庭连吃饭都很困难,所以百货商场的生意不如以前那么好。
一个年轻男人花钱买口红,而且还是一支高档的口红,专门送给母亲当做生日礼物,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