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都演不出来这种效果!
张良这上来就写横渠四句,这是生怕自己的名字在史册上留不下来啊!
不过也行,这王炸炸的也是地方,趁着这横渠四句,将纸张的名声彻底宣扬开,也是一桩好事。
“大哥,您看如何。”张良放下毛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字迹。
这可比在竹简上书写好太多了,甚至效果比在缣帛上写还要好。
因为竹简上必须写蝇头小字才行,毕竟竹简的宽度就那么大。
而在缣帛上写,若是墨水沾多了,则会晕开。
而这纸张,完全没有这两者的缺点。
三尺的大纸张,上面全是可以书写的地方,想写哪里写哪里,而且还不会晕开,简直不要太好。
张良觉得,哪怕任何一个读书人,都抗拒不了在纸张上写字的诱惑!
赵惊鸿凑上前,将纸张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番,点头道:“不错,墨水并没有晕开,展现效果很好。不过,这种狼毫笔已经不适合了。”
张良也点头,“纸张很大,狼毫笔的笔尖太过纤细,倒是适合在竹简上书写文字,但不适合在这种纸张上书写。”
因为张良已经很刻意地将字体写大了,但依然还是显得很小,在这样宽大的纸张上,写的很小家子气。
赵惊鸿看向一旁的墨连城,道:“将狼毫笔改进一下,笔杆要更粗一些,狼毫也要更多,然后这样……”
赵惊鸿将后世毛笔的样式跟墨连城讲述了一遍。
其实款式差距并不大,只是细微处也有些改动而已。
墨连城的领(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