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老张依然惶惶不可终日,他觉得自己犯了罪,但又说不清楚犯了什么罪。他一直等待着谣言被破除的那一天,等着别人告诉他:那个女人确实是人贩子。
但越来越多的传言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在逐步证明那个消息是真的。
女孩早就被警察带走了,但每天还是有很多警察来村子里,他们拿着那个女人的照片,挨家挨户地寻找当日的目击者。
那天的事情有很多围观者,虽然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谁在围观,谁在施暴,但调查的范围还是越缩越小,最终受调查的只剩下一小部分人。
警察找到了小李,因为他曾当众讲述过施暴的过程,一个带着眼镜的警察面无表情地问他:
“你打人了?”
“没有!不是我!”小李很惶恐,他这一生从未面对过警察的盘问。
“你三天前是否说过,你踢了她的脸?”
“我……那是我胡说八道……”小李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块水分流尽的海绵,“我当天根本就不在村里。我去了县上,不是一个人去的,很多人能证明!我和这事没关系!”
警察没有说话,依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小李战战兢兢地看着脚,大脑里竭力搜刮着词语。接着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像是为了讨好对方似的低声说:
“老张干的,他打了,他说是他捉住了那个女人,他亲口说的。”
警察又盘问了其他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当天的施暴者,但当警察问起的时候,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自己是否打了人,不记得打人的是谁,到最后甚至遗忘了自己当天是否在场。
他们闪烁其辞,众说纷纭,在为自己开罪的时候必然会指控另一个人。但当再次盘问的时候,指控的对象又与前一次不同了。
后来警察注意到,虽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这些人的证词并不能说明什么。但老张的名字却多次出现他们口中,于是警察的矛头指向了老张。
此时老张的惶恐已经达到了极点,自从警察展开频繁的调查以后,他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经常彻夜不眠,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当时的场景,但这只能增加他的惶恐。
所以当家门被敲响的时候,老张几乎想拿起菜刀出去和门外的人同归于尽。
他战战兢兢地开了们,当看见警察的那一刻,老张的腿完全失去了力气。一种跪下去抱着警察痛哭流涕,祈求对方原谅的冲动让他差点哭了起来。
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的理智告诉他,还有最后一个王牌――他没有打那个女人。
一个警察开口了,“是你叫人打她的?”
“叫人打……没有……我只是……我以为她是人贩子。”老张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我和这事没关系!这不是我干的!”
“是你告诉别人,她是一个人贩子,怎么会和你没关系?如果你不这样喊,那个女人也不会被打死。”
“我没有打她,我只是……是他们打的,我想去阻止,可是……”
警察翻了翻一个黑色的记事本,看了看,然后说:“那天你对着许多人说,你打了她?”
老张没话说了,他害怕得要死,并且隐约地觉得,自己完了。
“有谁能证明你没有打她吗?”
老张依然没话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证明这一点。他呆滞地看着阴沉的警察,试图找点什么话来辩解,但什么话也想不出来。
警察合上了记事本,严肃地看了一眼老张,然后回过头对另一个警察说了句什么,最后对老张说:“我们还会再来的。”做完这一切后他们便推开门走了。
老张站在院里,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
警察三天内来了两次,问的还是那些问题,但角度更刁钻,更咄咄逼人。像一把剑一样不断戳着老张,让他退无可退,最终只能引颈就戮。
但老张也慢慢地不害怕了,他开始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如果自己当初不乱喊,那个女人就不会被打死了。在警察的步步紧逼之下,他逐渐相信,是自己害死了那个女人,虽然他没有打她,但她还是死在了自己手上。
所以当第四天警察开车将他带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委屈。当手铐合上的那一刻,他心里只有对未来的畏惧和巨大的羞耻。
当时门外有很多人在围观,包括当天殴打女人的那些人。他们都看着老张,窃窃私语着。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决方式,连老张自己都这么觉得。有人被打死了,就得有人偿命,事情本就该如此,不然还能怎么样?再说,警察总不会乱抓人。
老张不敢抬头,紧紧地盯着路面,这条路他走了无数次了,是他最为熟悉的路,但直到今天他才第一次如此专注地凝视它。
不知道为什么,警车停在离老张家很远的地方。老张在两个人的押送下垂着头走了很远,一直走到尽头,他依然感觉背后存在着很多目光,这让老张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就在马上抵达警车停留处的时候,他猛地挣扎起来,转过头大声喊: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
可惜他离观众太远了,声音在传播的路上就已经消散尽了。人们只能看见他在远方不安地跃动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什么也听不见。
老张被判了七年的徒刑,罪名是“因过失行为而致他人死亡”。这个罪名对于老张来说太过于复杂难懂了,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囚犯了,原因大概是自己杀了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