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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一栋人间烟火 > 17.破冰(六)

17.破冰(六)(2 / 2)

…………

不久之后,人民法院对尹千秋的小案子做出判决。

夏溪与尹千秋一起去领的判决书。

判决书的最后写到: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登记在李xx名下的云京市x区x路x号楼x号房当中属李xx所拥有的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份额中的百分之六由原告尹千秋所有。

二、登记在李xx名下的云京市x区x路x号楼x号房当中属李xx所拥有的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份额中的百分之十由被告张春所有。

三、登记在李xx名下的……中的百分之十由被告张夏所有。

四、登记在李xx名下的……中的百分之十二由被告张秋所有。

五、登记在李xx名下的……中的百分之十二由被告张冬所有。

六、被继承人李xx的丧葬费用、墓地购置费用二十二万(均由原告尹千秋垫付),由原告尹千秋承担六万,被告张春、张夏、张秋、张冬各承担四万,自判决生效起七日内缴纳。

案件受理费……】

夏溪一看:“哈哈哈哈!!!”

这是她与尹律师俩所预计的最好结果!!!

尹千秋与生母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等于“外人”,法院不大可能让尹律师得到很多份额。尹律师的所得本就没有可能超过兄弟姐妹,但是,法院判给尹律师百分之六,判给他哥他姐姐每人百分之十,判给在老妈临终前赶到医院看望过的他弟他妹妹每人百分之十二,说明法院充分认可自己所提交的证据,认为尹千秋的确该拿钱!

她打了个漂亮的仗!

唔,虽然,只是个小案子。

还有那个丧葬费用以及墓地购置费用。尹千秋很“坏”,早就打算闹到法院,然而之前却没声张。云京市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去周边城市安葬亲人,可尹千秋没有,直接在“安息园”买了一个价格高达二十万的墓地!地势很高、风水很好!在买之前,他征求了“兄弟姐妹”们的同意。那四个人觉得律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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