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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我来了(3 / 3)

以货通天下行的实力,虽然为陛下做这件大事略微吃力些,但绝对是最好的选择,当人们注意到货通天下行不寻常的举动早已经晚了,大批的粮草物资差不多已经送到帝国西北。因为谁也不会想到,陛下竟然将这么大的事交给一家商行!

最重要的是,调兵。

除了朝廷水师之外,也就只有货通天下行的货运船队能将如此规模的人马秘密运往西北。

吴一道的地位,比方解揣测到的还要高许多。

一个商人,能被陛下封为侯爵,能够让自己的商行货通天下,这背后有什么秘密谁也无法探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若没有皇帝的支持,吴一道的商行怎么可能形成这样庞大的规模?如果吴一道不是为皇帝暗地里做过许多事,他又怎么可能垄断那么多商业?

当商人的身份前面加上一个官字,那就可怕了。

散金候府里,吴一道似乎不吝啬自己的时间,他好像很乐意和这个按道理根本不可能与他攀上关系的小人物交谈相处。虽然诚如他自己所说,他绝不会为了方解投资多少多少银子,只能告诉他一些消息,讲一些道理,但对于方解来说,这无疑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帮助了。

一个来自穷乡僻壤的野小子,想要在长安这样的大都市里立足欠缺的东西的太多了。方解就好像一个饥饿的贪婪鬼,不断的在进食,试图填饱自己的肚子,哪怕填不饱,他也要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南十二条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道,这样的街道在百里长安城就好像一条毛细血管一样微不足道。随随便便在长安城里转半日,这样普通的街道最起码也能走十几二十条。

南十二条最著名的所在是一家客栈,叫归朋客栈。据说大隋顺帝也就是当今皇帝的爷爷还在位的时候,有一位南方来的举子住过这里,整日埋头苦读,每餐只喝一碗粥,吃一些店里赠送的腌菜。虽然不至于饿死不至于付不起房钱,但确实生活的很寒酸。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成为大隋立国有史以来第一位寒门状元。

这个书生一鸣惊人,殿试上被顺帝指为状元的时候惊讶了满朝文武。当然,正因为如此,归朋客栈的名声也随即响亮了起来。以至于到了后来,来京赶考的举子哪怕腰缠万贯者也要来这里住阵子,粘粘福气。

这位大隋的第一个寒门状元,叫怀人礼。提到这个名字没几个人记得,因为他后来给自己改的名字太响亮,叫怀秋功。

天色已经很晚,归朋客栈的小伙计靠坐在柜台边打盹。因为还没有到关门的时间,而到了这个时辰又很少有人来投店所以他有些百无聊赖。正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什么响动吓了他一跳,他揉了揉朦胧的睡眼看过去,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客官住店?”

客栈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人,装束很奇怪,样貌很冷傲,没理会小伙计的问话。

小伙计仔细看了看,立刻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如果有人愿意试试,这会他的嘴巴里肯定能塞进去一个苹果。

站在屋子里的人是一个看起来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形挺拔。宽额头,剑眉怒目,鼻子很高,脸型刀刻斧凿一般棱角分明。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身上的衣服,是一件普通百姓绝不会也不能穿不敢穿的衣服。

大红色道袍,上面还用金线绣出来很多繁杂的纹路。看不清起始也看不清归处,顺着任何一条纹路看都看不到尽头,所有纹路汇集起来的图案又复杂的让人头疼。

红袍大神官!

我滴个祖宗唉!

小伙计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几乎惊讶的喊出来!

“我来了”

这位红袍大神官抬着头看着客栈二楼一间屋子,语气平淡的说了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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