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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节(3 / 3)

“来,抽你手指夹的烟味道特好,好像这里有你身上的香味。你看过《香水》么?一本德国小说,专讲采集女人身上的香气。”

“你采过多少?”

“我这是头一次。真的。以前那些女孩儿都不抽烟。”我把她吸进的最后一口烟从她嘴里吸出来。

“这么说,都是她们采你了。”

“我身上可没香气,只有萝卜气。”

“你跟吉怎么那么爱吃萝卜呀?”

“可能是命俗,跟萝卜特般配。俗话说:有钱的吃参,没钱的吃萝卜。可是你让有钱的人吃萝卜,他会觉得跌份,觉得那萝卜嗝萝卜屁又贱又臭。可穷人呢?万一要买根人参肯定高兴——又补身子又长身份,肯定不会受到心理挫伤。所以,我觉得人,应从俗做起。文化像翅膀,是人为地添上去的;腿才是咱们的基本,踩到大地上才是自然。当然,如果我们的头脑是雅,也应尽量靠近太阳、星星、蒙画家、舒钢琴家什么的。”

小来歪着头:“这么说你是‘立地’的,我是‘顶天’的?”

“所以,我的头应该往上长,你的腿应往下长。咱们接起来正好顶天立地,是不是跟我在一起特舒坦?可是咱俩一分开就都又极端了。好在走的人容易,飞的人难。比如:我的脚挨一枪,还可以瘸着走,甚至可以爬;你的翅膀挨一枪你能瘸着飞么?子弹没打死你却掉下来摔死了。”

“斯健,你从哪弄来的这些奇怪的理论?”

“其实有时我也不知应怎么活。俗,有时也真让人不甘心——谁让人胳肢窝那长着一些毛毛,跟要长出羽毛翅膀似的。”说着我伸过手去。

“唉哟,别揪,别揪——我不要长翅膀。你这人总没正经。”

“也是,我今晚讲的可能不特俗,可这被窝里哪是讲臺呢?还是俗了,对不起——我真的该走了。把腿拿开——嘿,别,别——咱们两情长久,岂在朝朝暮暮。”

小来猛地把身子转向墻里:“要滚就快滚。”她的身子抽搐起来,被子也没挡住她那种颤动。

我硬转过她的脸。她嘴唇左右很咸。我帮她把被子掖好,又往录音机里放了一盘舒曼的弦乐四重奏,要不就是三重奏。

“再见,我喜欢你。真的。”

小来姑娘(10)

23

“小来,你看,这儿就是法海寺。”我指着山林中的一座古剎,“你等我会儿,我去买点儿萝卜、啤酒,呆会儿得爬山呢。我要看看你的腿在山上有劲没劲——跟我这儿倒是挺有劲儿的。”

小来踢我一脚:“一天不吃萝卜,不说难听的话你就活不了是不是?不许买萝卜,省得撑出你那些乌七八糟的声音。”

这里已是平原的边缘了,往北往西都是山。正是深秋,路两边的杨树叶又黄又皱,落在地上,溅出枯燥的声音。可山上还有丛丛墨绿,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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