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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远木槿 (1)(2 / 3)

番外二

木槿其实刚开始真的无名无姓,她被遗弃在原始森林里,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个奇迹。自有记忆以来,她就与一群野兽为伍,厮杀争夺,抢食物、抢地盘。确认身旁没有其他动物的时候会变成人形,躲在自己的安全窝里,懵懂无知,甚至不知道现在的模样叫做“人”。

她只知道,不能让其他同伴发现,因为一次不小心露出了这幅模样,瞬间成为了攻击对象,拼了半条命才逃了出来,不得不放弃原有的地盘,成了一只流浪的孤狼。

狼群的世界其实非常残酷,群体意识非常强烈,作为一个外来者,想要融入其他狼群的生活,难上加难。好在从小生活在丛林里,练就了绝佳的猎杀本领,狼群其实也很好屈服,打架狠的那个就是公认的老大。

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可是“动物”的思维其实简单的很,趋利避害,她知道露出这幅模样的时候会遭到排挤甚至攻击,很少再会变成人形。

直到有一次,两派狼群之间因为抢地盘,她和同伴失散,躲到了森林的边缘,这才有机会看到“人”是怎样生活的。

第一次看到和她一样形态的生物,充满了好奇,偷偷躲在暗处开始观察对于她来说陌生的世界。像是小孩看到了有趣的东西,胆子大了之后,干脆变成同样的模样,走到了他们中间。

就这样,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女疯子”。

她开始彻底抛弃了森林中的生活方式,照着别人的模样有样学样,扑扇着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全新的世界,欣然接受别人给予的衣服,第一次套在身上的时候,整个人高兴都蹦了起来,这样,她与他们就更像了,她吃着那些奇奇怪怪的食物,被食物的口感所吸引,比那些血腥冲天的生肉要好上千倍万倍。

她在森林旁的一栋破屋子里住了下来,活的越来越像“人”。

直到碰到一个昏迷的男人,好奇的东戳戳西摸摸,现在的她已经知道人也分成很多种,比如胸前鼓囊囊的一般都比较温柔;头发短短,胸前平平的人喜欢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有些还想伸手摸她,当然,这些人的下场都很惨。

眼前的人没有胸部,应该属于后面一种,她考虑要不要干脆吃了他?她知道在一个群体中时,不能变成另一种形态。比如,她在狼群中变成“人形”时,瞬间成为攻击的中心,在人群当中变成狼,想必日子也不好过。

她努力思考,最终考虑到离村庄太近,怕被人发现而放弃,当然,也少不得对他拳打脚踢了一番。打完人之后,扬长而去,又恰好看到村中有人突然犯病,和之前那昏迷不醒的人一样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其中一路过的村民看到,赶紧将人背了回去,然后她就看到那家人很感激的给了救人者很多很多的美味食物还有其他的用品。

她转了转眼睛,贼精的又跑了回去,将那半死不活的人拖回了她的小破屋。当然,她可以很轻松的抢到食物,可在这边学了一段时间,她发现没有人会去争夺食物,是以也不敢轻易动手,生怕自己和他们有些不一样。

于是,她阴错阳差的救了个人回来,当然,一开始她抱着的目的还是比较简单纯洁的,一是有样学样,这对她来说就是“训练”,就像作为狼,她要训练的是一招制敌,咬破喉咙,不管在狼群还是人群,她都是一个认真上进的好学生。

二嘛,就比较实在了,她觉得养一养,说不定还能在饿的时候,吃上一吃的,毕竟在他们狼界,饥一顿饱一顿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有些个比较时髦的狼,甚至会叼些其他动物的幼崽放到自己的藏身处,养上一段时间,毕竟养肥了才好吃,暂且就称为宠物吧。

她养的这只虽然是人,可是在她心里,一开始就是可玩可吃可□□的宠物。

可是养一养,她猛地发现原来屋中有另一个人的感觉这般好,不会在天黑的时候只能无聊的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干瞪着眼睛看快要剥落的天花板。

她喜欢听他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的模样,虽然很多时候她都听不明白,可是孤独了很久的人突然很喜欢有人陪伴的感觉。她也喜欢看他亮晶晶的眼睛,也喜欢他的脸,虽然他属于胸部平平的那种人,但是他长的比她看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她每天蹦蹦跳跳的出门,然后得意的给他餵食,看他一会儿开心、一会儿忧愁不断变化的脸,觉得有意思极了。

对于孤独了许久的她来说,想要沟通的意愿突然非常强烈,只是她现在学习的词汇很有限,经常咿呀两声外加手舞足蹈,他也笑瞇瞇的看着她,有时候会和她比划出相同的动作,两人做着一摸一样的动作,完全忘了沟通这件事,却也玩的不亦乐乎。

以前她学做“人”的时候,偶尔还觉得有些厌烦,会跑回森林里瞎逛一下,可现在每日出了出来找点吃的回去养“宠物”之外,她都快要忘记森林中的生活了。

这一日,她如往常一样,帮着一个对她说话轻声细语的妇女背着满满的货物送下了山,然后换得了几个大白馒头,胖乎乎白糯糯。现在的她自然知道这属于“人”的食物,而每次带这样的东西回去的时候,“宠物”就会非常开心,然后大口大口的吃东西,她喜欢看他这样。

她得意极了,和那个妇女招手,然后又蹭蹭蹭的往回走,她觉得自己可棒了,不但能餵饱自己,还能餵饱一只除了中看其他也没啥用的宠物,不过她乐意。嗯,怎么说了,狼界也是有她这种霸道总裁范的狼人的。

她今天还学会了一句新的话,快到门口的时候还反覆练了几遍,心满意足的时候才推开了门,得意的大声说:“你官人回来了,还不赶快伺候着。”

她今天在那个人类称为“电视”的盒子里看到的,那人吼完之后,就有一堆扭着小腰的女人们扑了过来,很是霸气的模样。

可是回应她的是空荡荡的屋子。

屋外的蝉鸣烦躁的鸣叫着,屋内静悄悄的,她放下馒头,躺到了床上,有些难过。

她的宠物跑了。

以前也有逃跑的宠物,可是一般最后都会被抓到,毕竟养肥的食物哪能让它跑了,这在他们狼界是非常丢人的一件事。

可是她现在不觉得丢人,只觉得难过,她想,如果宠物自己回来了,她绝对不会吃它的,还会好好对待它,以后再也不拿鲜血淋漓的野兔吓它了。

她躺在床上,侧着身子盯着大门,想着他什么时候突然推门而近。躺了很久,躺到肚子都疼了,躺到外面的太阳落了又升,升了又落,还是没有回来。

她有些生气,觉得自己运气真不好,养了只不听话的宠物。磨磨牙,恶狠狠的想,如果被她找到了,一定要咬破他的喉咙。

终于,她不想等了,她生气的想,去找他好了,她的鼻子那么厉害,一定会找到他的。

于是,她终于从床上坐了起来,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跑,走了很远,路过了一个又一个村庄,经过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可是一直没有闻到他的味道。

她也从一个一无所知的野生狼人,慢慢的开始融入了人类世界,甚至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木槿。

因为她知道名字是人类世界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刚开始别人问她名字,而她摇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别人总会看怪物一样看着。

她还是狼仔时,行动能力极弱,只能捡些别的动物吃不完的腐肉来吃,又或者运气好的时候抓到一只野鼠,那简直是打了一场胜仗。每当这时候,她总会昂首挺胸,像是当上了狼王,受万众瞩目,将瘦骨如柴的野鼠摆在一大片木槿花下,虔诚的、志得意满的享受一顿大餐。

她想,自己真是个认真上进的狼人,不拼爹不拼娘,硬是从只能吃野鼠的狼,发展成了在人类世界吃烤鸡的人。

插一句,她觉得人类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物种,比狼聪明几万倍,因为人类能把鸡变成人间美味,除了烤鸡,还有炸鸡、白切鸡、盐焗鸡、鸡尖、鸡翅、鸡腿、鸡胸肉……木槿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和鸡杠上了,她喜欢所有吃法的鸡,可能,她骨子里就是一个爱吃鸡的与众不同的狼girl吧。

在外面晃荡了五年,没有找到宠物,不过这个时候对宠物的执念已经不那么深了,木槿觉得自己很牛逼,竟然已经学会用执念这样高端的词语,如果宠物知道了,肯定会很高兴的和她沟通的,虽然她现在也并不缺沟通的人。

比如菜市场卖鸡的小伙子、酒店里做鸡的师傅,马路牙子旁卖鸡爪子的老奶奶……嗯,都是很愿意和她沟通的人。

毕竟,不是每个人见到你都会热情的招呼,“嘿,姑娘,今天你吃鸡了吗?”

可是,木槿还是有有些难过,她有些怀念那片森林。

然后,在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里,木槿按照记忆找到了曾经生活的地方,那里有一栋新的房子,也充满了宠物的味道。

她嘟嘟嘴,有些不高兴,觉得一下子暴露了自己的智商,找了这么久,怎么就没想过早点回来了。你看吧,回来晚了,地方都被宠物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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