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
天气渐暖,樱花开了又谢,暖风阵阵熏人欲醉。随着暖风传回了宋仲秋的消息,他终于订了亲,已经在启程回来的路上,准备回京城完婚。
镇国公爷俩一块回京,还带回名满天下的名医,公孙神医。杏林圈子里已经传遍了这位神医的故事,他当年失踪是被人绑架,逃走后干脆带着妻儿老小一路行医一路去了边关。绑匪胆子再大,也不敢去军营里绑人吧。
这一呆就是几年,直到今年,公孙神医觉得自己年纪大了,镇国公回京就带着他一家老小一块上了路。
一块上路也是让天下人看明白,公孙神医是镇国公府送回来的人,若是有胆子再来绑人,就是同镇国公府作对。
公孙神医定居京城,虽然镇国公有心推举他入宫为御医,但他自己婉拒了。
“老朽一把年纪,还不知道能活几年,趁着脑子还不糊涂,想把自己这一辈子所学所见,都记录下来,也好给后人一个参详。”
“这确实是一件好事,若有什么需要,公孙先生尽管开口。过段时间小儿大婚,先生可一定要赏脸来喝一杯喜酒。”镇国公是个豪爽的性子,并不勉强。
“那是当然,就是国公爷不请,老朽也要去讨杯喜酒沾些喜气的。”公孙神医拱手送走镇国公。
此时,宋仲秋正和花颜大眼瞪小眼,宋仲一脸不可思议的指着花颜,“你们的女儿真长这样啊。”
“不然呢,王爷没写信告诉过你吗?”宁璇看着他,再去看抱着女儿的萧承邺。
“他当然写信告诉过我,夸天夸海,就差没夸出一朵花来,我还当他是情人眼里,不不,当爹的眼里出西施。没有想到啊,居然是真的。”宋仲秋伸手想抱,萧承邺一转身将女儿递给宁璇。
“去去去,哪儿来的臭小子,还想抱我女儿。”
“我也是当叔叔的好吗?”宋仲秋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盒子,里头搁着一颗核桃大小的东珠,最难得的,是一颗淡粉色的珠子,晶莹圆润,粉白可爱。
“这还差不多。”萧承邺伸手一抓,然后往宁璇怀里一搁,“礼物到手,抱着花颜回屋。”
“不是吧,你堂堂王爷,至于吗?”宋仲秋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宁璇抱着女儿从萧承邺身后一转,出了书房,一路笑着走了回去。
“至于啊,经你好继母的口,谁不知道你发了大财。”萧承邺拦住宋仲秋的爪子,把他扒到一边。
“她那张破嘴,满京城谁不拿她当笑话看,还有脸出去卖弄呢。”宋仲秋一脸嫌弃,说话还是和以前一样难听和不留情面。
也别嫌弃他背后说人,因为当着人的面,他也一样。
“不过,你是怎么看上人家姑娘的?”萧承邺可真想不通,宋仲秋死活看不上这个那个,还以为离他成亲是很远的事呢,没想到,一接到信说要成亲了,就真的这么快。
“你也不看看我是什么人,出了名的招女孩子喜欢。”
“你心虚什么呀。”
“谁说我心虚了。”
“那你干嘛不敢看我。”萧承邺冷笑。
总之,在萧承邺的半敲打半威胁之下,宋仲秋承认,自己和人家姑娘是打猎的时候起了冲突。然后人家姑娘又是女扮男装,重重机缘之下,这才发现,如果说他非要娶一个人回家的话,那么,就是她了。
这个姑娘是军中一个副将之女,已经先一步回来备嫁。
“走,咱们找个地方喝酒去,算是我给你接风的。”
“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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