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鸣鹤两条小腿往后盘在他的小腿上固定住,咂吧咂吧嘴,表示自己已经好了。
岳城把面碗端过来,用筷子挑了挑快要坨掉的面条,有些无奈:“早知道做点别的吃了,面条没有米饭好餵。”
而且坐大腿的话俩人间距离实在太近,餵起来确实有点紧巴巴的。
“能吃就行。”江鸣看他挑着面,已经被那香味儿勾得满口都是口水,张开嘴巴等着,“啊……”
知道这位少爷是猫舌头不经烫,岳城把筷子上的面条吹了又吹,才往他嘴里送,看着他被自己亲肿了嘴唇含住面条吸溜进嘴里,可爱又性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好像个小宝宝,一点不像我最开始遇到的那个任性刁蛮的小少爷。”他故意揶揄地感嘆,“男大也十八变吗?”
香喷喷热乎乎的面条是真好吃啊,一口满嘴香,面也偏软烂,正适合现在的江鸣鹤,几乎不用怎么嚼就吞了下去。他听着岳城的话,想起自己最开始那强取豪夺的嘴脸,倒是不觉得害臊,只觉得好玩。
“人前那不得装一装吗?再说我本就是总裁,我在公司就是那样的,现在是只对你好,只跟你撒娇,因为只有你对我好。”他觉得自己说得可在理,张嘴又是“嗷呜”一口吞下了送到嘴边的一筷子面条。
想想好像就是这样,在哥哥面前他完全忘记自己平时端出来的架子,只是一个渴求爱的弟弟。
而在公司,江鸣鹤下意识把那些大佬当成假想敌,自己年轻,仗着是董事长的儿子坐上这样的高位,如果不冷厉一点,那些人就会以为自己好拿捏,久而久之,铠甲就焊在身上了。
眼前的人头发是顺毛,看着比平时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的造型要减龄不少,现在又穿着软绵绵没型没款的家居服,修长的脖颈和前胸上星星点点遍布红痕,怎么看怎么乖巧,比起“男人”来,更像个刚刚长大的少年,看得人心臟怦怦直跳,是喜欢得入了骨血的兴奋感。
终于不用再压抑感情,岳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竟然如此深爱着弟弟。
他其实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人,毕竟以前那种为了生活忙碌奔波的日子里他无暇顾及感情,也觉得自己很难承担起另一个人的生活,哪怕对方不需要他承担——可是爱一个人,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总要为对方做些什么,以前的自己,确实分不出多余的时间,甚至连陪伴都提供不了。
两人能走到现在,多亏了弟弟“胡搅蛮缠”,也许是命运使然,让自己被江裕认回家,至少母亲的病情得到了有效解决,他终于能够松口气,也在不知不觉间让感情疯长。
非要问他喜欢江鸣鹤什么,岳城可能一下子很难说出来,但细想的话,他可能喜欢弟弟那种不达目标决不罢休的韧劲儿,没准可以说是偏执、疯劲儿,但这样的勇敢不是谁都有的,他为之疯狂迷恋。
有的人喜欢别人,是喜欢对方跟自己相似的地方,或许他喜欢一个人,是喜欢对方身上自己不具备的优点。
他也喜欢被弟弟迷恋着、依靠着,喜欢对方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样子,喜欢……世界上有个人掏心掏肺爱着自己的这种感觉。
岳城一口一口地餵着江鸣鹤把一小碗面条全吃光,心里爱极了这样宠着自己喜欢的人的滋味。
弟弟想要爱,而他愿意付出爱,或许他们真的註定在一起。
江鸣鹤是高敏感的性格,他当然不会忽略哥哥在给自己餵饭的全过程里一直在不自知地笑,那样宠溺的样子是装不出来的,自然也为此心花怒放。
我就说吧,他爱我,我不会看错。
他咽下最后一口,便从岳城腿上下去,闪开地方好让对方也快些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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