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就是这样!刑法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障人民不被处罚。”什么碗糕啊?有够玄的。/br
“大家想想,即使没有刑法,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大家还是会使用一切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所有,那么为什么还要有刑法?”/br
“所以,刑法的存在其实是一些知识份子,为了保障人民不被擅断的掌权者、强势者处罚,才出现的产物。例如:虽然小平因为非礼老师而应该被处罚,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来制式化、来节制这位壮汉处罚小平的程度。”/br
“那些知识份子,如李斯特、梅耶提倡的罪刑法定主义的精神,演变至今,发展出主要以下内涵:”/br
“老师不想太咬文嚼字,老师接著用一般大众也能了解的语言讲课,希望大家不要见怪─这也是不要你们录音的缘故。”如果能录音,你早就被解雇和判刑了吧,死变态老师。/br
“溯及既往的禁止。”/br
“如小平说的,他很想上老师。”靠,我又没说我要上你,我是说‘非礼’。/br
我心中百万个干字,脸上更是羞得红通通的;看到女同学看我的暧昧眼神,我真的后悔来上这门课。不过听到这样的美女老师口中说出“我想要上她”这种话,真的因为反衬的感觉,让我觉得在羞愧外又带著一点兴奋。/br
“现在,小平你出来,接著你做的任何事,老师都不计较,不要忘记这三十分钟已经被‘如果电话亭’中止了刑法的适用,你把你刚刚说想对老师做的事对老师做吧。”/br
“各位同学也不要觉得奇怪,不要忘记老师说的,愈敢说、愈敢做,期末分数愈高。”/br
我虽然真的在老师刚上课时,因为她的低胸打扮,曾经有非分之想;但是经过她的一番羞辱,我只觉得这个女的很恐怖,压根儿没了**。/br
见我没有动静,老师竟然刷地把外衣脱掉,露出只剩黑色胸罩、白皙的上半身,还朝著我俯身成45度角,刻意地将乳沟挤了出来,下半身的窄裙则因为老师俯身向前的姿势而绷得更紧了,内裤的线条隐约可见。/br
“小平,对不起嘛,刚刚不是故意凶你的,希望你不要怪老师。”哇,现在竟然使出林志玲娃娃音攻势。/br
我看班上同学好像也没特别意外的表现,除了几个猪哥还在看著老师姣好的身材吞口水外,似乎都已经习惯这个怪老师的任何举动了。/br
老子豁出去了,为了考上律师,为了考上法官,干!/br
就在我心中干字骂得最响亮的瞬间,我的右手已经袭上了老师的酥胸!不过因为我没交过女朋友,所以我似乎没有拿捏好力道。/br
第一次触摸女性的**,只感觉到意外地柔软,不像写真集上写真女星的胸部般看起来仿佛是两团结实的肉块,而是软绵绵地,仿佛会把手吸进女性身体似地,难怪有什么袭胸袭臀之狼,这玩意儿实在太引人入胜了。/br
老师料想不到我真的摸了,而且摸得还不轻,她像被袭击的虾子般往后弓了弓身子,一脸惊讶地看著我。/br
“我以为你只是有色无胆的小鬼,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摸了,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了。”老师只是一脸惊讶,并未有任何愠色,我心里则忐忑不安,不知道她又要来哪一套。/br
“好,现在‘如果电话亭’的功用已经过了三十分钟,恢复刑法的适用,刚刚李同学〈怎么不叫‘小平’了,我心想不妙,这母老虎一定又要出怪招!〉摸了老师胸部一下,所以要以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我后来才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算犯法,因为老师同意我摸,所以不算强制;就算真要算强制,也是她比较可能。/br
不过当时的我听老师这么一说,真的以为她刚刚是在整我,要我触法,吓出一身冷汗。/br
“骗你的啦,小平。老师只是要让大家体会刚刚的情境,本来说不处罚的行为,如果后来变更要处罚,而追溯至之前的行为来加以处罚,同学会不会有动辄得咎的感想?对生活和法律没有信心?所以大家要体认,法律不能溯及既往。”/br
“你们看,刚刚说不处罚,所以小平敢摸;后来说要处罚,他吓死了,所以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能突袭性地,像刚刚这样地溯及既往,同学了解了吧?”/br
“小平了解了吧?”/br
“不过我看他已经因为摸了老师的美胸,爽过头、心猿意马、心不在焉了,大家下课休息10分钟。”/br
下课期间,我看大家也没特别看我一眼,老师也忙著解答有预习的同学们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征兆要对我不利,心中的不安稍稍平息。/br
“接著,我们来讲第二个罪刑法定主义的子原则─禁止类推适用。”/br
“各位同学,没看过女性生殖器的请举手。”/br
因为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都只有露毛,没有露出生殖器,所以应该算没看过吧,我就举了手。/br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没看过,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br
“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么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老师仿佛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br
干,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br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喔,拜托,又想怎样啦。/br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br
“喔,称**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或口腔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之行为。”/br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插入老师的**,算不算**?”/br
干,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刚刚摸她胸部的余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讲那么猥亵的话;拜托,你用学术的**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插入,这样太猥亵了。/br
“算啊。”我现在脑中只有**,不加思索地只能顺著她的话回答。/br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把**插入老师的**,是不是强制**?”/br
“是啊。”/br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套上你的**,算不算强制**?”/br
“算,算啊。”/br
我感到喉咙一阵干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水。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到心痒难耐,**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才女老师肃然起敬;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我的生理反应。/br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老师说著,拿起厚厚一本林老师的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br
“啊?”我丈二金刚摸不著脑袋般地搔搔我的头,上面那个。/br
干,为什么我强制干你就是触犯刑法221条强制**罪,你强制干我就不算强制**?/br
“你仔细看。”接著老师做了一件我一直希望她做,却没想到她真的会做的事。/br
她边说著边转身背向同学们,接著除下了高跟鞋、扯下了丝袜、扭动著腰肢脱下了窄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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